-1-三亚市餐厨垃圾管理规定
(2020年7月3日三亚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2020年7月31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厨垃圾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保障
食品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
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海南省
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
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的产生、收运、处置
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餐厨垃圾,是指餐饮业经营者、单
位食堂(以下称餐厨垃圾产生者)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
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物加工废料和废弃食
用油脂等。
前款所称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能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
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第四条餐厨垃圾管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
则。
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绿色生活行动,养成文明、健-2-康、环保的生活方式,从源头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量。
鼓励、支持开展对餐厨垃圾处理的科学研究和工艺改良,
促进餐厨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餐厨垃圾管理工作
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建立财政资金投入稳定保障机制,将相
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餐厨垃圾的监督管理工
作。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做好本辖区内餐厨垃圾的日常
监督管理工作。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过程
中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督管理、
旅游文化、商务、水务、农业农村、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
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餐厨垃圾的相关监督管理
工作。
餐饮业行业协会应当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协助有关部门
做好餐厨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
育才生态区管理委员会应当确定负责本辖区内餐厨垃
圾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部门。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土空间
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统筹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需
求,保障收运、处置设施用地。-3-第七条对餐厨垃圾实行统一收运、集中处置的特许经
营管理。
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管理需要,依照法律、法
规的规定分别授予不同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企业经营。
第八条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
需求,以及有关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特许经营项目建议等,
提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
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能力和经验的
第三方机构,开展特许经营可行性评估,完善餐厨垃圾收运、
处置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需要政府提供可行性缺口补助
的,由市财政主管部门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餐厨垃圾收运、处
置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进行审查。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别
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综合有关部门书面审查意见,报市
人民政府审定餐厨垃圾收运、处置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
第九条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根据经审定的餐厨垃圾
收运、处置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应当通过招标等竞争方
式选择特许经营者,并与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签订特许经
营协议。
需要成立项目公司的,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与依法
选定的投资人签订初步协议,约定其在规定期限内注册成立-4-项目公司,并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特许经营协议应当包括项目名称、内容,特许经营方式、
区域、范围和期限,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和股权转
让,服务数量、质量和标准,价格和收费的确定方法、标准
和调整程序,政府承诺和保障,监测评价,履约担保,违约
责任等内容。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经营的,餐厨垃圾收运、
处置服务企业应当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市环境卫生主管
部门申请办理延续手续。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经充分评估论
证后准予延期的,应当与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企业重新
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第十条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的企业,应当依
法取得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许可证。
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依法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餐厨
垃圾收运、处置服务许可证,并及时将取得服务许可证的企
业名单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申领餐厨垃圾收运服务许可证的企业,应当
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所;
(四)配备满足餐厨垃圾收运需求的专用收集容器;-5-(五)配备满足餐厨垃圾收运需求的全密闭自动卸载车
辆,并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
(六)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监测等方面的管理
制度;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申领餐厨垃圾处置服务许可证的企业,应当
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餐厨垃圾处置设施符合设计要求并通过验收;
(三)采用的技术、工艺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拥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有健全的工艺运行、设备管理、安全生产、环境
监测与保护、计量统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六)有可行的废液、废气、废渣处置技术方案;
(七)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取得服务许可证的餐厨垃圾收运服务企业
应当与餐厨垃圾产生者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合同,载明餐厨垃
圾收运时间、频次、接收点、分类要求、违约责任等内容。
餐厨垃圾收运合同示范文本由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拟
制。
餐厨垃圾收运服务企业应当到餐厨垃圾产生者接收点-6-收运餐厨垃圾;因餐厨垃圾收运车辆无法到达等客观原因不
能到餐厨垃圾产生者接收点收运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指
定餐厨垃圾接收点。
第十四条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实行台账和联单
管理。
餐厨垃圾产生者和收运、处置服务企业应当在台账中如
实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联单由餐厨垃圾收运服务企业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领
取。联单一式四联,由餐厨垃圾产生者和收运、处置服务企
业如实填写后各留一联存档,最后一联由餐厨垃圾收运服务
企业报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留存。
第十五条餐厨垃圾产生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使用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
(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油水分离设施;
(三)保持收集容器、设施完好、封闭、整洁;
(四)每日按时在约定的或者指定的接收点分类交付餐
厨垃圾;
(五)将餐厨垃圾交由取得服务许可证的餐厨垃圾收运
服务企业收运。
第十六条餐厨垃圾收运服务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每日按时在约定的或者-7-指定的接收点分类收运餐厨垃圾,实现应收尽收、日产日清;
(二)保持餐厨垃圾收运车辆密闭、完好、整洁;
(三)将收运的餐厨垃圾交由取得服务许可证的餐厨垃
圾处置服务企业处置。
第十七条餐厨垃圾处置服务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分类接收和处置餐厨垃圾;
(二)按照规定处理餐厨垃圾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液、
废气、废渣等,防止二次污染;
(三)定期对处置设施的性能进行检测、评价,并向环
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检测、评价结果;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
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实时监测污染物的排放情况,
将污染排放数据实时公开。
第十八条在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过程中禁止下
列行为:
(一)未取得服务许可证擅自收运、处置餐厨垃圾;
(二)随意倾倒、抛撒、堆放餐厨垃圾;
(三)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餐厨垃圾;
(四)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
厨垃圾饲喂畜禽;
(五)将餐厨垃圾及其加工物用于食品生产加工。
第十九条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餐厨垃圾处置-8-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应当经市环
境卫生主管部门商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核准,并采取
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第二十条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企业在特许经营期
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终止特
许经营协议,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并可以实施临时接管:
(一)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或者将所经营的财
产进行处置、抵押的;
(二)采用的技术、工艺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明显落
后且拒不改进的;
(三)收运、处置能力不足且拒不改进的;
(四)收运、处置失当导致所负责区域范围内出现重大
环境污染事故的;
(五)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
全的;
(六)非法销售废弃食用油脂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对餐
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的监督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建
立餐厨垃圾全过程管理信息系统并实现信息共享。
第二十二条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餐
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9-施:
(一)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资料;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现场开展检查;
(四)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改正违法行为。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监督检查并提供工作方
便,不得妨碍、阻挠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第二十三条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特许经营
协议,定期对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企业经营情况进行监
测分析,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绩效评价,并建立根据绩效评价
结果、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对价格或者财政补贴进行调整
的机制,保障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将社会公众意见作为监测分
析和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四条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
建立餐厨垃圾产生者和收运、处置服务企业信用记录制度,
将相关信用记录纳
三亚市餐厨垃圾管理规定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3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3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2-12-24 17:30:52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