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014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9月24日浙江省第十
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
〈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修正)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
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以下简称国务院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
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因公共利益需
要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
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
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设区的市与市辖区人民政府的
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职责分工,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
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2-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
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
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
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其实施房屋征收
与补偿工作所需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
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
责任。
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
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财政、自然资源、
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
导。
设区的市房屋征收部门及其所属的房屋征收补偿管理
机构,应当加强对县(市、区)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制定与
执行、征收补偿信息公开等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
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审计机关应当及时
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予以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七条符合国务院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规定的公共利-3-益情形,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建设活动组织实施单位向房屋
征收部门提出拟征收房屋范围,说明符合公共利益的具体情
形。
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
建设活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证
明文件。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
的,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还应当提供建设活动符合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明文件。
房屋征收部门经审查认为房屋征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的,报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区的市、县(市、
区)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公共利益、确需征收房屋的,应当根
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并予以
公布。
第八条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房屋征收范围
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征询被征收入的改建意愿;
百分之九十以上被征收人同意改建的,方可进行旧城区改建。
第九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
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
人应当予以配合;对未经产权登记和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房屋,
应当提请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
法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调查、认定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
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对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4-房屋征收范围内有公房管理部门直管住宅公房或者单
位自管住宅公房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
组织公房管理部门和单位自管住宅公房的所有权人对承租
人是否符合房改政策予以调查、认定。
公房承租人符合房改政策的,享有按照房改政策购买被
征收房屋的权利。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房后,设区的市、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其按照被征收人予以补偿。
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设区的市、
县(市、区)人民政府。
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房屋征收事由和目的;
(二)房屋征收范围和被征收房屋情况;
(三)被征收房屋价值(含房屋装饰装修价值)补偿标
准;
(四)用于产权调换房屋、周转用房的基本情况和交付
时间;
(五)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标准;
(六)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
(七)补助和奖励标准;
(八)签约期限;
(九)其他事项。
前款规定的用于产权调换房屋,有条件的设区的市、县-5-(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为现房。
第十一条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
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
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三十日。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半数以上被征收人提出征
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务院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和本条例规定
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
代表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听证工作由设区的市、县(市、
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或者机构具体负责。
报名参加听证会的被征收人为十人以上的,被征收人代
表由报名参加听证会的被征收人通过推举或者抽签等方式
确定,确定的被征收人代表不少于十人;报名参加听证会的
被征收人不足十人的,均作为被征收人代表。公众代表由人
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以及其他公民担任。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或者机构
应当提前七日将听证会的时间、地点通知被征收人代表和公
众代表,必要时予以公告。听证会应当公开举行。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
听证情况和根据公众、被征收人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第十二条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
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规
定,就房屋征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可能出现的-6-风险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制定相应的风
险化解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应当作为是否作出房屋征收决
定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房屋征收涉及一百个以上被征收人或者符
合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房
屋征收决定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
征收决定后,应当在七日内予以公告。公告应当载明房屋征
收范围、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第十五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
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
用途、权利性质、品质、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
或者相似的房地产。
第十六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
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设区的市、县(市、区)
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符合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并与
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
值的差价。
第十七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7-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房屋价值和用于
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由同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房屋
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采用相同的方法、标准评估
确定。
第十八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十日内仍不能协商选定的,由房屋征收
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或者
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随机确定。
参加投票确定或者随机确定的候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
构不得少于三家。投票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应当有
过半数的被征收人参加,投票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
当获得参加投票的被征收人的过半数选票。
投票确定或者随机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由公
证机构现场公证。公证费用列入房屋征收成本。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被选定或者确定后,由房屋征收部
门作为委托人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
第十九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估价结果有
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出具评估报
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复核评估不收
取费用。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8-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十日内,向
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设区的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成立评估专家委员
会。评估专家委员会由房地产估价师以及价格、房产、土地、
国土空间规划、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第二十条房屋征收评估费用由委托人承担。房屋征收
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鉴定撤销原估价结果的,鉴定费用
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
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标准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的规
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
换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提供的用于产权调
换房屋的建筑面积应当不小于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但被
征收人要求小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除外。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共
有人数量、登记户口等因素。
第二十二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小于
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且被征收人属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优先给
予住房保障:
(一)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最低补偿建筑面
积予以补偿;-9-(二)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用于产权调换房
屋的建筑面积不小于最低补偿建筑面积;被征收人对最低补
偿建筑面积以内或者被征收房屋价值以内部分不支付房款,
对超过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且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的部分按
照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规定支付差价。
依照前款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的,
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6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6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2-12-24 17:30:42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