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71.100.70
CCSY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9680—2026
代替GB/T29680—2013
洗面奶(膏、液、慕斯、啫喱、粉)
Facialwashingmilk(cream,liquid,mousse,gel,powder)
2026-02-27发布 2026-09-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29680—2013《洗面奶、洗面膏》,与GB/T29680—201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
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范围,增加洗面液、洗面慕斯、洗面啫喱、洗面粉(见第1章,2013年版的第1章);
———删除了乳化型洗面奶、乳化型洗面膏、非乳化型洗面奶和非乳化型洗面膏的术语(见2013年版
的第3章);
———增加了洗面奶、洗面膏、洗面液、洗面慕斯、洗面啫喱和洗面粉的术语(见第3章);
———更改了产品分类和分类标记(见第4章,2013年版的第4章);
———更改了产品的感官、理化指标(见5.2,2013年版的5.2);
———增加了儿童洁面产品的要求(见5.2、8.1);
———更改了产品的微生物指标和有害物质限量(见5.3,2013年版的5.2);
———更改了pH试验方法(见6.2.3,2013年版的6.2.3);
———更改了贮存的要求(见8.4,2013年版的8.4)。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香料研究所有限公司、广州环亚化妆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珀莱雅化妆品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欧诗漫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谷雨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蜜思肤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完美(广东)日用品有限公司、广东博然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美出莱
(杭州)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名臣日化有限公司、山东福瑞达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水羊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安德普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雅丽洁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烟台新时代健康产业日化有限公司、佩莱未来生物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广东芭薇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郁美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百雀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海龟爸爸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广州迷紫化妆品有限公司、深圳市琉璃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华狮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泽润嘉美化妆品有限公司、无锡知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正、陈宇霞、孙淑蓉、陈园园、张丽华、杨斌、李安章、贺妍婕、刘敏、张艳霞、
周梅、韩婕珺、崔凤玲、龚盛昭、杨素珍、陈玉荣、戴跃锋、张廷志、巩军华、赵春江、吕英杰、王飞飞、
赵乐荣、由冰、李适炜、蒋炜、顾小芬、戴莉丝、李国生、刘丽丽、王泽智、黄源城、李泽巧、蔡蓓蕾。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3年首次发布为GB/T29680—2013;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ⅠGB/T29680—2026洗面奶(膏、液、慕斯、啫喱、粉)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洗面奶(膏、液、慕斯、啫喱、粉)的术语,规定了产品分类和分类标记、技术要求、检验
规则、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以清洁面部皮肤为主要目的洗面奶、洗面膏、洗面液、洗面慕斯、洗面啫喱、洗面粉的
生产、检验和销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5296.3 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
GB/T13531.1 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 pH值的测定
GB/T22731 日用香精
GB/T37625 化妆品检验规则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QB/T1685 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儿童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洗面奶 facialwashingmilk
一般以表面活性剂、增稠剂、水等为原料,经混合或混合乳化工艺制成的有一定流动性,外观为乳液
状的面部清洁产品。
3.2
洗面膏 facialwashingcream
一般以表面活性剂、增稠剂、水等为原料,经混合或混合乳化工艺制成的不易流动的,外观为膏、霜
状的面部清洁产品。
3.3
洗面液 facialwashingliquid
一般以表面活性剂、增稠剂、水等为原料,经混合或混合乳化工艺制成的易流动、外观为水状或略稠
状液体的面部清洁产品。
3.4
洗面慕斯 facialwashingmousse
一般以表面活性剂、增稠剂、水等为原料,经混合或混合乳化工艺制成的液体,经特定包装挤压或从
1GB/T29680—2026一个加有压力的容器中向外喷出后形成泡沫状面部清洁产品。
3.5
洗面啫喱 facialwashinggel
一般以表面活性剂、增稠剂、水等为原料,经混合或混合乳化工艺制成的呈透明或半透明凝胶状或
半流动性黏稠状面部清洁产品。
3.6
洗面粉 facialwashingpowder
一般以表面活性剂、改性淀粉、调理剂、活性添加剂等为原料,经混合工艺制成的粉末或颗粒状面部
清洁产品。
4 产品分类和分类标记
4.1 产品分类
按产品形态可分为洗面奶、洗面膏、洗面液、洗面慕斯、洗面啫喱、洗面粉。
4.2 分类标记
根据洗面奶、洗面膏、洗面液、洗面慕斯、洗面啫喱的工艺不同,可分为乳化型(Ⅰ型)、非乳化型(Ⅱ型)。
5 技术要求
5.1 原料和包装材料
使用的原料和包装材料应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使用的香精应符合GB/T22731的要求。
5.2 感官要求、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理化指标
项目要求
洗面奶、洗面膏、洗面液、洗面慕斯、洗面啫喱
乳化型(Ⅰ型) 非乳化型(Ⅱ型)洗面粉
感官要求色泽
香气
质感符合规定色泽
符合规定香型
均匀一致(多层或含颗粒或灌装成特定外观的产品除外)
理化指标耐热 (40±1)℃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性状与原样保持一致
耐寒 (-8±2)℃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性状与原样保持一致
pH
(25℃)a4.0~8.5
(含α-羟基酸、β-羟基酸产品可按企标执行)4.0~11.0
(含α-羟基酸、β-羟基酸产品可按企标执行)
离心分离2000r/min,30min无油水分离
(颗粒沉淀除外)—
a儿童洁面产品的pH应符合《儿童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
2GB/T29680—20265.3 微生物指标和有害物质限量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微生物指标和有害物质限量
项目 要求
微生物指标
有害物质限量/
(mg/kg)菌落总数/(CFU/g)或(CFU/mL)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U/g)或(CFU/mL)
耐热大肠菌群/g或mL
金黄色葡萄球菌/g或mL
铜绿假单胞菌/g或mL
铅
汞
砷
镉
甲醇a
二
烷b
石棉c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a乙醇、异丙醇含量之和不小于10%(质量分数)的产品,需检测甲醇项目。
b配方中含有乙氧基结构原料的产品,需检测二
烷项目。
c配方中含有滑石粉原料的产品,需检测石棉项目。
5.4 净含量
应符合JJF1070的规定。
5.5 包装外观要求
应符合QB/T1685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感官指标
6.1.1 色泽
取试样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目测观察。
6.1.2 香气
取试样用嗅觉进行鉴别。
6.1.3 质感
取试样适量,在室温下置于手心、手背或双臂内侧观察。
3GB/T29680—20266.2 理化指标
6.2.1 耐热
6.2.1.1 仪器
恒温培养箱:温控精度±1℃。
6.2.1.2 操作程序
预先将恒温培养箱调节到40℃,将包装完整的试样置于恒温培养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
后与原样比较,目测观察。
6.2.2 耐寒
6.2.2.1 仪器
冰箱:温控精度±2℃。
6.2.2.2 操作程序
预先调节冰箱到-8℃,将包装完整的试样置于冰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与原样比
较,目测观察。
6.2.3 pH
6.2.3.1 洗面奶、洗面膏、洗面啫喱和洗面粉的pH按GB/T13531.1规定的稀释法进行。
6.2.3.2 洗面液、洗面慕斯的pH按GB/T13531.1规定的直测法进行。
6.2.4 离心分离
6.2.4.1 仪器
仪器包括:
a) 角式低速台式离心机,最大相对离心力19.6N~30.7N;
b) 离心管:刻度10mL2支;
c) 恒温培养箱:温控精度±1℃。
6.2.4.2 操作
于离心管中注入试样约2/3高度并装实,用塞子塞好。然后放入预先调节到38℃的恒温培养箱
内,保持1h后,立即移入离心机中,并将离心机调整到2000r/min的离心速度,旋转30min取出
观察。
6.3 微生物指标和有害物质限量
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测定。
6.4 净含量
按JJF1070进行测定。
4GB/T29680—2026
GB-T 29680-2026 洗面奶 膏 液 慕斯 啫喱 粉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1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1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6-07-11 15:28:48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