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20
CCSB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4404.2—2026
代替GB4404.2—2010
粮食作物种子 第2部分:豆类
Seedoffoodcrops—Part2:Legume
2026-03-31发布 2027-04-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GB4404《粮食作物种子》的第2部分。GB4404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禾谷类;
———第2部分:豆类。
本文件代替GB4404.2—2010《粮食作物种子 第2部分:豆类》。与GB4404.2—2010相比,除结
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品种转基因真实性、品种转基因纯度的术语定义(见3.3、3.4);
———更改了大豆种子发芽率质量指标(见4.1.1,2010年版的4.2.1);
———增加了大豆种子转基因真实性、转基因纯度质量指标(见4.1.2);
———更改了检验方法(见第5章,2010年版的第5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84年首次发布为GB4404—1984;
———1996年第一次修订为GB4404.2—1996;
———2010年第二次修订时,并入了GB4404.3—1999《粮食作物种子 赤豆、绿豆》的内容;
———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ⅠGB4404.2—2026引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质量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种子为劣
种子。对重要农作物种子最低质量要求加以明确,不仅是落实国家法律的要求,也是保证种子质量、维
护种子市场秩序以及保护用种者(农民)切身利益的需要。依照惯例,农作物种子可分为粮食作物种子、
油料作物种子、经济作物种子、瓜菜作物种子等。其中,粮食作物种子是农作物种子的重要组成部
分,GB4404《粮食作物种子》拟由以下两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禾谷类;
———第2部分:豆类。
本文件的种子质量要求,是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做出的最低质量承诺,是依法处罚劣种子和处理种
子质量纠纷的重要依据。
ⅡGB4404.2—2026粮食作物种子 第2部分:豆类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大豆[Glycinemax(L.)Merr.]、蚕豆[ViciafabaL.]、赤豆[Vignaangularis(Willd.)
Ohwi&.H.Ohashi]和绿豆[Vignaradiata(L.)R.Wilczek]种子的质量要求,描述了检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生产销售的上述豆类种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3543.2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第2部分:扦样
GB/T3543.3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第3部分:播种质量 净度分析
GB/T3543.4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第4部分:播种质量 发芽试验
GB/T3543.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第5部分:品种质量 品种纯度鉴定
GB/T3543.6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第6部分:播种质量 水分测定
GB/T3543.12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第12部分:品种质量 转基因种子测定
GB20464 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原种 basicseed
用育种家种子繁殖的第一代至第三代,经确认达到规定质量要求的种子。
3.2
大田用种 qualifiedseed
用原种繁殖的第一代至第三代或杂交种,经确认达到规定质量要求的种子。
3.3
品种转基因真实性 genuinessofgeneticallymodifiedvariety
转化体真实性情况,有且仅有所标注的转化体。
3.4
品种转基因纯度 purityofgeneticallymodifiedvariety
含有且仅含有所标注的转化体目标性状的样品数占检测样品数的百分率。
注:转化体性状不同的,分别表示。
3.5
单粒播种种子 singlekernelplantingseed
以单粒播种为目的,使用粒数标注种子净含量的种子。
1GB4404.2—20264 质量要求
4.1 大豆
4.1.1 大豆种子质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大豆种子质量要求
作物种类 种子类别品种纯度/%
不低于净度(净种子)/%
不低于发芽率/%
不低于水分a/%
不高于
大豆原种
大田用种(非单粒播种)
大田用种(单粒播种)99.9
98.099.087
9212.0
a长城以北和高寒地区销售的大豆种子水分允许高于12.0%,但不应高于13.5%。
4.1.2 转基因大豆种子质量还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转基因大豆种子质量要求
作物种类 品种转基因真实性品种转基因纯度/%
耐除草剂性状纯度
不低于抗虫性状纯度
不低于
大豆 有且仅有所标称的转化体 98.0 95.0
4.2 蚕豆
蚕豆种子质量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蚕豆种子质量要求
作物种类 种子类别品种纯度/%
不低于净度/%
不低于发芽率/%
不低于水分/%
不高于
蚕豆原种
大田用种99.9
97.099.0 90 12.0
4.3 赤豆
赤豆种子质量应符合表4的要求。
2GB4404.2—2026表4 赤豆种子质量要求
作物种类 种子类别品种纯度/%
不低于净度/%
不低于发芽率/%
不低于水分/%
不高于
赤豆
(红小豆)原种
大田用种99.0
96.099.0 85 13.0
4.4 绿豆
绿豆种子质量应符合表5的要求。
表5 绿豆种子质量要求
作物种类 种子类别品种纯度/%
不低于净度/%
不低于发芽率/%
不低于水分/%
不高于
绿豆原种
大田用种99.0
96.099.0 85 13.0
5 检验方法
5.1 品种纯度
品种纯度的检验方法按照GB/T3543.5的规定执行。
5.2 净度
净度的检验方法按照GB/T3543.3的规定执行。
5.3 发芽率
发芽率的检验方法按照GB/T3543.4的规定执行。
5.4 水分
水分的检验方法按照GB/T3543.6的规定执行。
5.5 品种转基因真实性
品种转基因真实性的检验方法按照GB/T3543.12的规定执行。
5.6 品种转基因纯度
品种转基因纯度的检验方法按照GB/T3543.12的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扦样
扦样方法和种子批的确定按照GB/T3543.2的规定执行。
3GB4404.2—20266.2 判定规则
质量判定规则按照GB20464的规定执行。
4GB4404.2—2026
GB 4404.2-2026 粮食作物种子 第2部分 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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