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01
CCS
B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2290—2026
代替LY/T2290—2018、LY/T3106—2019
林草种苗包装运输与标识标签规范
Standard
for
packaging,transportation,identification
and
labeling
of
forest
and
herbage
seeds
and
seedlings
2026-06-03发布 2026-09-01实施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目 次
前言 Ⅲ ……………………………………………………………………………………………………………
1 范围 1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
3 术语和定义 1 …………………………………………………………………………………………………
4 包装与标识 2 …………………………………………………………………………………………………
4.1 一般要求 2 ………………………………………………………………………………………………
4.2 包装材料 2 ………………………………………………………………………………………………
4.3 包装容器 2 ………………………………………………………………………………………………
4.4 包装规格 2 ………………………………………………………………………………………………
4.5 包装封口 3 ………………………………………………………………………………………………
4.6 标识 3 ……………………………………………………………………………………………………
5 标签 3 …………………………………………………………………………………………………………
5.1 标签材料 3 ………………………………………………………………………………………………
5.2 标签印刷 3 ………………………………………………………………………………………………
5.3 标注内容 3 ………………………………………………………………………………………………
5.4 标签使用 4 ………………………………………………………………………………………………
6 使用说明 4 ……………………………………………………………………………………………………
7 运输 4 …………………………………………………………………………………………………………
附录A(资料性) 6 ………………………………………………………………………………………………
ⅠLY/T
2290—2026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整合优化了LY/T
2290—2018《林木种苗标签》和LY/T
3106—2019《林木种子包装》。与被
代替的标准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苗木包装的容器描述(见4.3);
b) 增加了标识中对包衣种子药种比例的标注要求(见4.6.3);
c) 增加了标签中对进出口林草种苗的印刷文字的规定(见5.2);
d) 增加了标签标注内容中信息代码和种子认证情形的要求(见5.3.9和5.3.10);
e) 增加了林草种子和苗木的使用说明应标注的内容(见6);
f) 增加了运输环节对林草种苗防护措施的相关要求(见7);
g) 更改了标签样式(见附表A.1A.6)。
本文件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林草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5)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研究所、南京林业大学、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有林场和种
苗管理司、青海省海北州林业和草原局、北京林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广东省森林资源保育中心、北京市
园林绿化科学研究院、吉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吉林省林业生物防治中心站)、湖南省林业科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庆梅,祝燕,张子晗,史锋厚,赵兵,薛天婴,秦冲,沈永宝,刘勇,李国雷,毛培
胜,李曼莉,古巧云,黄永权,曹吉鑫,刘鑫荣,刘建兵。
本文件及其所替代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LY/T
2290—2014、LY/T
2290—2018、LY/T
3106—2019。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ⅢLY/T
2290—2026林草种苗包装运输与标识标签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林草种子和苗木的术语和定义、包装与标识、标签、使用说明和运输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林草种子和苗木的贮藏、运输与销售等环节的包装及标签标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6000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GB
7908 林木种子质量分级
GB/T
2772 林木种子检验规程
GB/T
16620 林木育种及种子管理术语
LY/T
3424 生态修复用草种子检验技术规程
NY/T
1577 草籽包装与标识
3 术语和定义
GB/T
16620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林草种子 forest
and
herbage
seed
指林木和草的繁殖和种植材料,包括籽粒、果实、根、茎、苗、芽、叶、花等。
3.2
苗木 seedling
指由林木繁殖材料培育的具有根系和苗干的完整植株。
3.3
良种类别 type
of
improved
variety
林木良种的具体形式,包括优良无性系(品种)、优良家系以及种子园、母树林和优良种源区的种
子等。
3.4
超干种子 ultradry
seed
通过人为方法干燥至含水量低于5.0%的种子。
3.5
正常型种子 orthodox
seed
指成熟期耐脱水,在干燥和低温条件下能长期贮藏的种子。
1LY/T
2290—20263.6
顽拗型种子 recalcitrant
seed
指成熟后有较高的含水量,对脱水干燥、低温敏感的种子。
3.7
中间型种子 intermediate
seed
指介于正常型种子和顽拗型种子之间的一类种子。
3.8
销售单元 marketing
unit
销售过程中低于或等于一个种批或苗批的任何销售重量或数量单位。
4 包装与标识
4.1 一般要求
根据种子和苗木的种类、特性、含水量和用途,以及保存期限、贮藏条件、运输距离及地理气候条件等
因素选择包装容器,并符合以下要求:
a) 生产和销售的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的林草种子,应进行包装;
b) 苗木、无性繁殖材料和其他不能包装的林草种苗,可以不进行包装;
c) 同批次林草种苗应使用相同的包装材料或容器。
4.2 包装材料
包装材料应坚固、耐用、环保、清洁、无检疫性有害生物,并适应林草种苗的生理特性,有利于维持种
子的播种品质和苗木的生理品质。长期保存的种子宜选用不透气包装材料。
4.3 包装容器
4.3.1 林木种子
林木种子包装容器选择如下:
a) 超干种子应选用防水、不透气的聚乙烯袋、聚乙烯铝箔复合袋等真空包装;
b) 顽拗型种子应选用具有透气功能的麻袋、布袋、木箱等包装;
c) 正常型种子和中间型种子应将种子干燥到安全含水量范围内,温带地区宜选用麻袋、金属罐
(桶)、塑料桶、塑料编织袋或涂胶塑料编织袋等包装;高温高湿的热带、亚热带地区宜选择透气、
防潮的容器包装。林木种子安全含水量应符合GB
7908中的相应规定。
4.3.2 草种子
草种子包装材料应符合NY/T
1577中的相应规定。
4.3.3 苗木
苗木宜选择具有透气功能的麻袋、塑料编织袋、纸箱等包装。
4.4 包装规格
4.4.1 应便于贮藏、搬运、堆放、计量以及取样。
4.4.2 根据不同树种、籽粒大小、种苗用量及种子价格,选择不同的包装规格。
4.4.3 同一种批或苗批各包装内的籽粒种子重量或苗木株数应保持一致。
2LY/T
2290—2026
LY-T 2290-2026 林草种苗包装运输与标识标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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