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30 B 44 DB22 吉 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22/T 2217—2014 北方寒地猪舍建设规范 The specification of hog house construction in the north frigid zones of China 2014 - 12 - 11 发布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 - 12 - 30 实施 发 布 DB22/T 2217—2014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树敏、刘庆雨、李娜、李兆华、金鑫、张志彬、赵晓东。 I DB22/T 2217—2014 北方寒地猪舍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北方寒地猪舍类型、建筑参数以及不同类型猪舍设计等涉及到猪舍建设的各环节应遵 循的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北方寒冷地区猪舍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823-2009 集约化猪场防疫基本要求 GB/T 17824.1-2008 规模猪场建设 GB/T 17824.3-2008 规模猪场环境参数及环境管理 3 建筑型式 3.1 按屋顶形式分类 单坡式、双坡式。 3.2 按墙体结构分类 开放式、半开放式和封闭式。 3.3 按猪栏排列分类 单列式、双列式和多列式。 3.4 按清粪方式分类 干清粪、水冲粪和水泡粪。 4 建筑参数 4.1 猪舍选址应符合 GB/T 17824.1-2008 的规定。 4.2 猪舍跨度,单列式 5 m~5.5 m,双列式 7.5 m~8.5 m,四列式 13.5 m~14 m。 4.3 檐高 2.0 m~2.4 m。 4.4 猪舍长度因各场地形及养殖规模而定,每栋长度不宜超过 70.0 m;猪舍不超过 70.0 m,可不设沉 降缝,大于 70.0 m 要设沉降缝。 4.5 猪舍净道宽度不低于 1.2 m,污道不低于 0.9 m,其余过道不低于 0.8 m。 4.6 机械通风猪舍间距为 3 倍以上的檐高,自然通风间距为 5 倍以上的檐高。 1 DB22/T 2217—2014 4.7 4.8 4.9 4.10 5 猪舍距场区围墙不低于 6.0 m,应符合 GB/T 17824.1-2008 的规定。 猪舍的防疫要求应符合 GB/T 17823-2009 的规定。 猪舍的环境参数应符合 GB/T 17824.1-2008 的规定。 采用人工或自动饲喂设施,自动饮水设施,有关设备性能应符合 GB/T 17824.3-2008 的规定。 基本结构 5.1 屋顶 猪舍屋顶有单坡、双破、拱形等多种形式,屋顶应具备遮挡风雨和保温隔热的作用,要求密闭坚固, 有一定的承载能力。 5.2 内棚 应设置内棚,内棚材料因地制宜,要求保温隔热,防火,防水,耐酸碱腐蚀,易于清扫,天棚距地 面的高度以 2.0 m~2.2 m 为宜。 5.3 通风孔 沿着猪舍屋脊方向设置通风孔,通风孔底端应设有阀门,可选用无动力风扇或自建通风孔,距离10 m~12 m设置一个通风孔。 5.4 墙壁 要求结构简单、坚固、耐用,保温隔热,防潮、抗冻、耐酸碱腐蚀。 5.4.1 砖混材质 3 砖混厚度24 cm以上,外墙应贴厚度5 cm以上容重不低于18 kg/m 的苯板,距地面1.2 m高做水泥墙 裙。 5.4.2 轻型钢材质 主要为彩钢及玻璃钢材质,墙体厚度应在10 cm以上,内含高密度苯板,墙壁内侧应在距地面以上 1.2 m范围内建有砖混结构保护层。 5.5 地面 5.5.1 实体地面 5.5.1.1 5.5.1.2 5.5.1.3 5.5.2 漏风地板地面 5.5.2.1 5.5.2.2 5.6 5.6.1 2 猪舍地面要求保温、坚实、不透水、平整、不滑,耐消毒液及高压水枪的冲洗,便于清扫。 地面应保持 2%~3%的坡度。 混凝土地面下应设置保温层及防潮层。 应坚固、防滑、缝隙合理。 参数应符合 GB/T 17824.1-2008 的规定。 粪尿沟 粪尿沟要求平滑,不透水,沿流动方向有 2%~3% 的坡度。 DB22/T 2217—2014 5.6.2 单列式猪舍粪尿沟设在过道一侧,双列式猪舍可设在距南北墙 40 cm 处并加盖漏缝地板,或设 在猪舍的中间,加盖水泥预制板。多列式猪舍要适当增加粪污沟数量。 5.6.3 粪尿沟的宽度应根据舍内面积设计,应在 24 cm 以上。 5.7 门窗 5.7.1 门通常设置在猪舍两侧,若猪舍过长应在纵墙上设置门。 5.7.2 门的高度应在 1.8 m~2.0 m 之间,门的宽度可根据猪舍的不同及猪场料车转运车的不同而相应 改变,通常应为 1.2 m~1.6 m。 5.7.3 猪舍都应设立前窗与后窗南窗要尽量大,猪舍窗离地面 1.0 m 以上、长 1.0 m 以上、高 1.2 m 以上,北墙窗户可适当减小。 5.8 猪栏 5.8.1 除通栏猪舍外,在一般密闭猪舍内均需建隔栏。 5.8.2 隔栏材料基本上是两种,砖砌墙水泥抹面及钢栅栏。纵隔栏应为固定栅栏,横隔栏可为活动栅 栏,以便进行舍内面积的调节。 5.8.3 猪栏的基本参数应符合 GB/T 17824.1-2008 的规定。 5.9 给水 供水设施应符合GB/T 17824.1-2008的规定,猪舍内应设置水箱,水箱底部应高于该舍水线,容积 应大于猪舍内所养猪只1天饮水量。 6 不同类型猪舍设计 6.1 6.1.1 6.1.2 6.1.3 6.1.4 6.1.5 6.2 公猪舍 2 公猪栏面积应不少于 6.0 m /头,圈栏高 1.2 m 以上,栅栏结构可以是混凝土或金属。 公猪舍内应设置采精间、化验室及精液品质检测室。 公猪舍设备要坚固耐用不易破损。 应有充足的运动空间,运动场宜采用沙土地面或水泥地面,大小与栏舍面积相当。 猪舍坡度见 5.5.2。 空怀和妊娠母猪舍 6.2.1 空怀和妊娠采用限喂栏或小群饲养。限喂栏长 1.8 m~2.2 m,宽 0.6 m~0.8 m。小群饲养的圈 2 栏宽度不低于 10 m ,一般以每群饲养 3 头~4 头最佳。 6.2.2 母猪栏舍高度应不低于 1.0 m。 6.2.3 母猪栏舍宜采用高压水泥地面或部分条状地面,以防损伤肢蹄。 6.3 分娩舍 6.3.1 母猪分娩可采用母猪产床或在平养圈舍内设置仔猪保护栏。母猪产床长 2.0 m~2.2 m,栏宽 0.6 m~0.7 m;仔猪围栏左右宽各 0.4 m~0.6 m。平养圈舍仔猪保护栏内设置的仔猪保温箱长 1.0 m~1.1 m, 宽 0.5 m~0.6 m,高 0.6 m~0.8 m。 6.3.2 应设置保温区,保温区温度应符合 GB/T 17824.3-2008 的规定。 6.3.3 分娩舍应保持空气干燥、新鲜,可用风扇等设施及时排除有害气体。 3 DB22/T 2217—2014 6.3.4 6.4 分娩栏应使用条状、网状或铸铁板地面。 保育舍 6.4.1 仔猪进入保育舍后,体重 7 kg~8 kg 时适温区应维持在 24 ℃~26 ℃,20 kg~25 kg 时维持在 23.0 ℃~24.5 ℃。 6.4.2 保育猪舍内应易于保持干燥,空气清新。最好电热板作为床垫。 6.4.3 每栏饲养密度不宜过高。每栏饲养以不超过 25 头为宜。 6.4.4 保育舍最好采用网状地面。 6.4.5 栏舍高度应不低于 70 cm。 6.5 6.5.1 6.5.2 6.5.3 6.5.4 育肥猪舍 育肥猪应采用全漏缝地板或者半漏缝地板。 在育肥前期,仔猪体重 40 kg 时,不得低于 20 ℃,育肥后期可降至 18 ℃。 2 圈门宽 50 cm~60 cm,每头猪占栏面积不少于 0.8 m ,每天每头猪需垫草 1.5 kg~2.0 kg。 2 2 育肥猪的占栏面积应在 0.8 m /头~1.2 m /头为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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