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网
ICS 65.020 B 30 泰 DB3212 州 市 地 方 标 准 DB3212/T 194—2019 鸭规模养殖生物安全管理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Biosafety Management of Scale Culture about Ducks 2019-4-12 发布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4-12 实施 发布 DB3212/T 194-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制。 本标准由泰州市农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江苏现代畜牧科技园、江苏丰达水禽育种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健、孙国波、董飚、陆艳凤、刘丹、卞友庆、张干生、纪荣超。 I DB3212/T 194-2019 鸭规模养殖生物安全管理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术语和定义、选址与布局、水禽场设施与设备、投入产出品安全控制、引种、环 境监控、消毒管理、疫病防控、无害化处理以及档案记录等。 本标准适用于泰州市所属区域规模化鸭场的日常生产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 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4793.1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 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 18209.2 机械电气安全 指示、标志和操作 第 2 部分:标志要求 JB/T 10294 湿帘降温装置 JB/T 12450 畜牧机械 清粪系统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T 1167 畜禽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规范 NY 5030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T 1755 畜禽舍通风系统技术规程 NY/T 1952 动物免疫接种技术规范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010)(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业部令2013年第34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鸭规模养殖场 鸭规模养殖场是指蛋鸭存栏大于或等于5000羽、肉鸭出栏大于或等于20000羽的养殖场。 3.2 生物安全管理 为保障动物健康和安全,有效降低动物病原体(病毒、细菌、真菌)、可传播疫病的有害生物 (鸟类、寄生虫、昆虫、原虫、啮齿动物等)的传入,从养殖场建设管理、养殖设施及设备管理、 投入品与产出品控制管理、外来品种引入管理、养殖环境控制管理、消毒与疫病防控管理以及废弃 物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对生态环境、动物健康造成潜在威胁而采取的有效预防和控制措施。 3.3 环境信息智能监测 1 DB3212/T 194-2019 对养殖舍的温度、湿度、光照强度、二氧化碳、硫化氢、氨气气体浓度等养殖环境信息进行实 时数据采集,并进行数据处理及上传。 3.4 环境智能调控 对养殖舍内的温湿度控制装置、通风换气装置、遮补光设施、清粪设备等进行自动化控制。 4 选址与布局 4.1 选址 4.1.1 规模水禽场选址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010)的规定。 4.1.2 场区大气环境符合 GB 3095 的规定。 4.1.3 环境质量符合 NY/T 388 的规定。 4.1.4 饮用水质符合 NY 5027 的规定。 4.2 布局 4.2.1 场区布局应按主风向依次按生活区、管理区、生产区、隔离区分区布局,净道、污道严格分 开。 4.2.2 生产区内依泰州盛行东南风的特点,从上风向至下风向依次为育雏舍、育成舍(育肥舍)、 产蛋舍等建筑排布,种鸭场还需设有孵化车间,位于生产区内的最上方。 4.2.3 生产区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不少于20 m。 4.2.4 生产区内其他配套设施则依据相关规定选择适宜位置建设。 4.2.5 规模水禽养殖场建设布局还应符合NY/T 1167的有关要求。 5 水禽场设施与设备 5.1 水禽场设施 5.1.1 水禽养殖场区应有完善的生物安全防疫及隔离设施,如隔离舍、隔离沟渠、围墙、隔离绿化 带干粪堆积处理区、病死禽处理区以及粪水处理系统等。 5.1.2 水禽养殖场采用全封闭舍饲或半封闭舍饲,建筑设施需满足抗震、承重、保温、隔热等相关 需求。 5.1.3 水禽养殖场所有供电、供水、网线等线路通道采取地下铺设方式,供暖通道采取支架式密闭 集中铺设。 5.1.4 水禽舍应具备防鼠和防鸟设施。水禽舍各种通风窗口要安装铁丝网,防止鸟类进入鸡舍,养 殖舍的入口需呈关闭状态;水禽舍内的下水道或排水沟安装防鼠网。 5.2 水禽场设备 5.2.1 生产设备。宜选用成套养殖设备,蛋鸭与种鸭采用笼位、饲喂、饮水、集蛋、清粪等一体式 笼养设备,商品肉鸭采用成套的饲喂、饮水、清粪等自动设备。 5.2.2 环境监测设备。包括对温湿度、光照强度、二氧化碳、硫化氢、氨气气体浓度等信息进行实 时采集、数据处理及上传功能的多种传感器及相关通信装置。 5.2.3 环境控制设备。包括温湿度控制、通风换气、遮补光、清粪等设备及其配件。 5.2.4 消毒设备。包括人员消毒通道内的设备及配件、车辆消毒通道内的设备及配件、水禽养殖场 区移动消毒设备、水禽养殖舍内及运动场的自动雾化喷淋消毒设备等。 2 DB3212/T 194-2019 5.2.5 粪污处理设备。包括干粪运输设备、干粪堆积发酵设备、干粪翻打及提升设备、粪水处理池 与分级处理设备及相关配件等。 5.2.6 病死禽处理设备。包括灭菌锅、焚烧炉、化尸池或深埋井等相关无害化处理设备或设施。 6 投入产出品安全控制 6.1 饲料 6.1.1 饲料原料及配合饲料应符合 GB 13078 的规定。 6.1.2 宜采用封闭式罐装车运输,在场区入口处应严格消毒,或饲料运输车不进场,采用场内外直 接转运方式;料塔贮存供料,链式喂料机或行车自动喂料。 6.2 饮水 应定期检测饮用水沙门氏菌、大肠杆菌等含量,水质应符合NY 5027的规定。 6.3 药品 水禽养殖场购置及使用的预防性药物、治疗性药物以及疫苗等应符合NY 5030的规定。 6.4 蛋肉产出品 蛋肉产品中兽药残留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第236号规定,严格禁止出 售病、死水禽及变质、腐败禽蛋。 6.5 其他物资 养殖涉及到的相关物资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应定点归类存放,且注意保持阴凉、干燥、通风, 严禁将易燃易爆、强辐射、强腐蚀的物资随意堆放或与其它各类物品同存。 7 引种 7.1 引种来源 应从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种鸭场、保种场(原种场)或水 禽基因库引种。 7.2 引种要求 引入的雏鸭应符合品种特征,健康无病且具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7.3 引种隔离 新进种鸭需进行隔离,在经过常规消毒后,进入已清洁消毒过的水禽隔离舍,隔离饲养(20~ 30)d,经观测和常规疫病检测后,方可入生产区饲养。 8 环境监控 8.1 环境信息智能监测 8.1.1 基本要求 8.1.1.1 环境信息智能监测采用低功耗、响应速度快、数据传输效率高、受环境影响小、应用范围 广以及长时间工作无故障的传感器。 3 DB3212/T 194-2019 8.1.1.2 实现对水禽养殖舍内环境温度、湿度、光照强度、二氧化碳、硫化氢、氨气的实时监测、 传输。 8.1.1.3 环境信息智能监测仪器的测量范围和准确度应满足水禽舍区环境控制指标的要求。 8.1.1.4 环境信息智能监测具备现场显示功能、故障自检功能以及连续或间歇可调节的功能,支持 24 h不间断运行。 8.1.2 监测要求 8.1.2.1 温湿度及光照监测应为鸭舍区面积每50 m2设置1个监测点;监测点应避免阳光直射,距地 面高度(1.2 ~1.5) m,距墙壁不小于0.5 m,温度监测点还应距离热源不小于0.5 m;1个监测点的设 置在中央,2个监测点的设置在对称点,3个监测点的设置在对角线四等分的3个等分点上,5个监测 点的按梅花布点,其他按均匀布点原则布置。 8.1.2.2 气体浓度监测点设置选择鸭舍区两端位置和中间位置,监测点距离入口和出口(排风口) 的距离不少于2 m;舍区长度不超过50 m时,不少于2个监测点,舍区长度超过50 m时,不少于3个监 测点。 8.2 环境智能调控 8.2.1 基本要求 8.2.1.1 实测数据自动启动和关闭机械通风系统、湿帘降温系统、照明控制装置、加热系统、清粪 系统等执行单元,并具备数据存储功能。 8.2.1.2 环境智能控制器件应装在操作人员易见且便于操作的位置,且具备手动控制强制执行的功 能。 8.2.1.3 环境智能控制的安装应符合GB 18209.2的要求,设备的安全应符合GB 4793.1的规定。 8.2.2 控制要求 8.2.2.1 机械通风系统技术要求应符合NY/T 1755的规定。 8.2.2.2 湿帘降温系统应符合JB/T 10294的要求。 8.2.2.3 清粪系统应符合JB/T 12450的要求。 8.2.2.4 鸭舍人工照明宜使用节能灯,光照应均匀,补光灯间距(2~3)m、高度(1.9~2.1)m,补光 原则按照表1要求布置。 8.3 规模鸭场环境控制技术参数 8.3.1 鸭舍内环境控制参数见表1。 表1 规模鸭场舍内环境控制表 禽舍 序号 项目 单位 雏 成 18~32 14~25 1 温度 ℃ 2 湿度(相对) % 3 光照 Lx 4 细菌 个/m3 25000 5 嗓声 dB 60 75 50 30 4 DB3212/T 194-2019 表1 规模鸭场舍内环境控制表(续) 禽舍 序号 项目 单位 雏 成 6 PM10 mg/m3 4 7 二氧化碳 mg/m3 1500 8 硫化氢 mg/m3 2 10 9 氨气 mg/m3 10 15 10 TSP mg/m3 8 8.3.2 鸭舍间环境控制参数见表2。 表2 规模鸭场舍间环境控制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缓冲区 场区 舍区 1 氨气 mg/m3 2 5 10~15 2 硫化氢 mg/m3 1 2 2~10 3 二氧化碳 mg/m3 380 750 1500 4 PM10 mg/m3 0.5 1 4 5 TSP mg/m3 1 2 8 6 恶臭 稀释倍数

pdf文档 DB3212-T 194-2019 鸭规模养殖生物安全管理技术规程 泰州市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9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9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3212-T 194-2019 鸭规模养殖生物安全管理技术规程 泰州市 第 1 页 DB3212-T 194-2019 鸭规模养殖生物安全管理技术规程 泰州市 第 2 页 DB3212-T 194-2019 鸭规模养殖生物安全管理技术规程 泰州市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SC 于 2022-10-17 03:13:28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