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吉林省第二个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规划》 的决定 (2010年11月26日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了吉林省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吉林省第二个十年绿化美 化吉林大地规划(草案)》(以下简称《规划》)。会议认为 , 这个《规划》是适应我省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全面完 成《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规划》基础上提出的,是我省贯彻 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成果,指导思想明确,目标符合实际, 总体布局合理,建设重点突出,保障措施可行。会议决定批准 这个《规划》,由吉林省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会议指出,绿化美化吉林大地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 大事业。实施好《规划》,对于维护我省生态安全,改善城乡 — 1 —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强调,通过开展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活动,我省的 生态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实施第二个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 规划,要以建设生态文明、扩大城乡绿化总量、提升城乡绿化 美化水平为总目标,以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县)、创建 省级绿化(美化)标准县(市、区)为重点,突出以城带乡, 以绿促美,打造精品,为城乡居民提供良好的人居环境,为全 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资源支撑和生态保障。到 2020年, 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 45%,90%以上的村屯绿化覆盖率达到 30%以上。经过十年的努力,全省的生态环境和人文景观将得 到进一步改善,初步实现城区园林化、村屯林围化、道路林荫 化、农田林网化、庭院花园化的目标。 会议要求,省人民政府要把实施《规划》列入重要日程, 落实领导责任,为实施《规划》提供组织保证。要采取舆论宣 传、政策支持和奖励激励等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 参与造林绿化。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扎实开展造林绿 化活动。要拓宽筹资渠道,构建政府、 企业、社会 “三位一 体”的造林绿化 投融资机制。要继续深化林业体 制改革,构建 造林绿化的新 机制。要依靠科技,强化 管理,努力提 高造林绿 化质量和水平。要 依法加强林地绿地的保护和 管理,巩固发展 绿化美化成果。 — 2 —会议号召,全省 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踊跃投身 到绿化美化吉林大地活动 中来,为实现吉林 山川秀美、社会和 谐贡献力量。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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