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1·3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颁布施行《福建省广播电视设施 保护条例》的公告 《福建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福建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5月21日 福建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 (2011年5月21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广播电视行政管 第一章总则 理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统称广播电视行政 第一条为了加强广播电视设施的保护,保 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广播电视设施的保 障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确保广播电视信号安全 护和管理监督工作,并采取措施,确保广播电视 优质地播出、发射和传输,促进广播电视事业发 设施的安全。 展,维护公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权益,根据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建设、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 土资源、交通、林业、水利、电力等有关行政管 条例。 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做好广播电视设施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广播电 保护工作。 视台(站)和广播电视传输网的信号发射设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 信号专用传输设施和信号监测设施的保护,适用 处破坏、盗窃、损毁广播电视设施的案件。 本条例。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 传输广播电视信号所利用的公用通信等网络 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广播电视设施的保护 设施的保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工作。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 第四条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城 本行政区域内广播电视设施规划、建设和保护工 乡规划、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广播电视设施发 作的领导。 展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纳人城乡 24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1·3 规划;根据广播电视设施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广 标志; 播电视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并依法组织实施。 (七)破坏、污染广播电视发射台专用水源; 第五条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侵占、哄抢 (八)占用、破坏广播电视发射台专用道路; 或者以其他方式破坏广播电视设施。 (九)擅自在广播电视设施上安装、插接设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保护广播电视设施的 备器材或者接引其他线路; 义务,对危害广播电视设施安全的行为,有权制 (十)在广播电视设施上非法插播节目信号; 止并向公安机关或者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 (十一)阻断依法运行的微波、广播电视卫 举报。 星地球站收发电波通路,但依法实施无线电管制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 的除外; 门应当加强广播电视设施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阻挠依法进行的广播电视设施建设 对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活动。 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 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政管理部门应当把本行政区域内广播电视设施的 保护范围和要求,提供给同级人民政府城乡规 第二章‧保护措施 划、建设、国土资源、交通、林业、水利、电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制作、播出、 力、通信、无线电等行政管理部门。 发射、传输设施管理单位(以下统称广播电视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 施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建设 门调整城乡规划涉及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的, 广播电视设施,按照法定的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 应当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 围,设立保护标志、标明保护要求,做好广播电 理部门的意见。 视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 第八条依法建成的广播电视设施受国家法 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凡涉及广播电 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下列行为: 视设施的保护范围和要求,应当事先征求广播电 (一)截断、损毁广播电视传输设施; 视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二)在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发射天线场地地 因建设需要,需搬迁广播电视设施的,应当 网范围内,进行建筑施工、从事深挖超过30厘 征得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迁建工作应当 米的作业; 坚持先建设后拆除的原则,并保持广播电视信号 (三)在发射设施周围200米范围内爆破作 的畅通。迁建所需费用由造成广播电视设施迁建 业、放火烧荒; 的单位承担。 (四)在中波发射天线周围150米范围内建 第十条广播电视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城乡 筑施工,或者以天线外150米处为计算起点,兴 规划,规划和建设道路、桥梁、隧道、城市轨道 建高度超过仰角3度的高大建筑; 交通和市政设施,应当根据城乡规划要求预留广 (五)在电视、调频发射天线周围500米范 播电视传输通路。 内进行其高度超过天线发射部分的建筑施工; 各类建筑物内的广播电视传输管线和配线设 (六)擅自移动、损毁广播电视设施保护 施以及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广播电视传输通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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