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 2011年9月29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 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 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突发事件的等级和分级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实行 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设立突发事件 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实际需要,设立各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指挥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对 工作。 应急委员会由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驻当地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 装警察部队有关负责人组成。 应急委员会设立办事机构,负责本级人民政府应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 信息汇总分析、综合协调、督查指导等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在应急预案中确定的职责,指 导、协助下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应部门做好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所辖区域突发事件的有关应对工作。居民委员 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人民政府做好突发事件应对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纳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 划,编制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经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予以保障,专款专用,审计、 财政部门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纳入政府绩效评估。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社会动员机制,发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应急 ·5: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制度和重 特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及舆情收集、分析机制,加强对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工作的 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二章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区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 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制定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制定本区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大型社会活动的主办者应当按照规定,制定保障活动安全的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下列单位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具体应急预案: (一)采(选)矿、治炼企业,建筑施工单位; (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 (三)供(排)水、发(供)电、供油、供气、交通、通信、广播电视、水利灌溉、江河水库大坝 等公共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 (四)学校、幼儿园、图书馆、医院、金融证券交易场所、车站、机场、港口、码头、体育场 (馆)、商(市)场,影剧院、休闲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公园、旅游景区(点)等公共场所的经 营、管理单位;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单位。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应当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组织 指挥体系与职责、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 建等内容,并适时进行修订。应急预案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下级人民政府的应急预案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 民政府备案;街道办事处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应 急预案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备案,没有主管部门的,报所在地县(市、 区)人民政府备案。日#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专业人才库,聘请有关专家 组成专家组,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分析评估、决策咨询和处置建议,必要时可以直接参 加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六条城乡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统筹规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 需的基础设施,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 既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设备不符合应对突发事件需要的,当地人民政府、相关 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应急避难场所,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和导引图,并向社会公布。 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可以利用现有公园、广场、人防工程等设施。金栏 应急避难场所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应急避难场所进行维护管理, 保证其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应急处置装备和生活必需 ·6·

.pdf文档 法律法规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2011-09-29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5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5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法律法规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2011-09-29 第 1 页 法律法规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2011-09-29 第 2 页 法律法规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2011-09-29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4-01-01 06:28:29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