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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标准、计征方式 及免征减征办法的决定 (2020年7月24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以下简称资源税法),综合考虑本省应税 资源的品位、开采条件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实际情况,对资 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及免征减征具体办法决定如下: 一、按照资源税法规定实行幅度税率的资源税税目,其征税对 象为原矿或者选矿的,具体适用税率按照《湖北省资源税税目税 率表》(附后)执行。 二、资源税法规定可以选择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的六个 资源税税目:砂石、石灰岩、天然卤水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地 热、矿泉水、其他粘土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 三、符合资源税法第七条规定情形的,按照下列办法免征或者— 2 —减征资源税: (一)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 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具体 减免税意见,报省人民政府决定。 (二)纳税人开采共伴生矿 ,共伴生矿与主矿产品销售额分开 核算的,对共伴生矿暂不计征资源税。 (三)纳税人开采尾矿,免征资源税。 符合上述规定的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将 相关材料留存备查。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由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 部门认定,共伴生矿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 认定,尾矿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认定。 四、税务机关与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工作 配合机制。税务机关定期向同级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部门提供纳 税人享受共伴生矿、尾矿等税收减免情况,自然资源、应急管理 部门在税务机关送达书面函件的 1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本决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3 —附件 湖北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 序号 税 目税率 原矿选矿 1 能源矿产煤 2%2% 2 石煤 2.5%2% 3 地热2元/立方米/ 4金属矿产 黑色金属铁 5%3% 5 锰 4%3% 6 铬 3%2% 7 钒 3%2% 8 钛 3.5%2% 9 有色金属 铜 8%6% 10 铅 3%2% 11 锌 3%2% 12 锡 4%2% 13 镍 4%2% 14 锑 3%2% 15 镁 3%2% 16 钴 3%2% 17 汞 3%2% 18 铝土矿 3%2% 19 金 6%6% 20 银 3%2% 21 轻稀土 /12%— 4 —22 锂 3%2% 23 锆 3%2% 24 锶 3%2% 25 铷 3%2% 26 铯 3%2% 27 铌 5%2% 28 钽 5%2% 29 锗 3%2% 30 镓 3%2% 序号 税 目税率 原矿选矿 31 铊 3%2% 32 铼 3%2% 33 镉 3%2% 34 硒 3%2% 35 碲 3%2% 36非金属矿产矿物类 高岭土 2%1.5% 37 石灰岩 6%5.5% 38 磷 7%6% 39 石墨 4%3% 40 萤石 2%2% 41 硫铁矿 3%2% 42 天然石英砂 5%4% 43 脉石英 3%2% 44 水晶 3%3% 45 长石 1%1% 46 滑石 3%2% 47 芒硝 3%3% 48 硼 3%2% 49 碘 3%2% 50 溴 3%2% 51 膨润土 10%9% 52 陶瓷土 2.5%2% 53 耐火粘土 2.5%2.5% 54 累托石粘土 3%2% 55 硅灰石 2%2% 56 透辉石 2%2%— 5 —57 云母 2%2% 58 重晶石 2%2% 59 方解石 5%5% 60 沸石 2%2% 61 蛭石 2%2% 62 透闪石 2%2% 63 工业用电气石 2%2% 64 石榴子石 2%2% 65 石膏 2%2% 序号 税 目税率 原矿选矿 66其他粘土(铸型用粘土、砖瓦 用粘土、 陶料用粘土、 水泥配料 用红土、 水泥配料用黄土、 水泥 配料用泥岩、保温材料用粘 土)2元/立方米2元/立方米 67 岩石类 大理岩 5%4% 68 花岗岩 5%4% 69 白云岩 3%2% 70 石英岩 3%2% 71 砂岩 3%2% 72 辉绿岩 3%2% 73 安山岩 3%2% 74 闪长岩 3%2% 75 板岩 3%2% 76 玄武岩 3%2% 77 片麻岩 3%2% 78 角闪岩 3%2% 79 页岩 3%2% 80 含钾岩石 3%2% 81 凝灰岩 3%2% 82 蛇纹岩 3%2% 83 泥灰岩 3%2% 84 含钾砂页岩 3%2% 85 橄榄岩 3%2% 86 泥炭 3%2% 87 砂石 2%2%— 6 —88 宝玉石类玉石 8%8% 89 宝石 8%2.5% 90水气矿产 矿泉水 2元/立方米/ 91 盐钠盐 /4% 92 天然卤水 4%/ 备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规定,除上述 92个税目外,以下税目实行 全国统一的固定税率:原油,原矿 6%;天然气、页岩气、天然水气合物,原矿 6%;铀、钍,原矿4%;钨,选矿6.5%;钼,选矿8%;中重稀土,选矿 20%。 2.根据矿产资源分类,我省出产的绿松石属 于“宝玉 石类——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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