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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40.01 CCS P 35 33 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 DB33/T 2409—2021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建设规范 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of township agricultural product quality and safety testing room 2021 - 12 - 24 发布 2022 - 01 - 24 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3/T 2409—202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种植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金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中心、绿城农科检 测技术有限公司、金华固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养生堂天然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莉、虞淼、虞冰、吾建祥、周建昌、张玉换、刘标、王艳、张寒、宋美玲、 黄巧玲、黄志明。 I DB33/T 2409—2021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的建设定位、检测室要求、仪器设备、人员要求、 检测工作流程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的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标准。 GB/T 32146 检验检测检测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要求 GB 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89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352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建设定位 4.1 建设规模 应根据本乡镇(街道)(简称本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要品种和日常性检测等工作量确定 其建设规模。 4.2 功能和定位 4.2.1 依据相关快速检测技术标准,承担本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 4.2.2 承担本区域农业生产主体快速检测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4.2.3 协助承担上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4.3 能力要求 4.3.1 具备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产品的快速检测能力。 4.3.2 年检测样品量能满足本区域主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基本需要,年检测量符合上级农业行政 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4.3.3 具备出具简易检测结果单和指导开具合格证的能力。 1 DB33/T 2409—2021 5 检测室要求 5.1 建设要求 5.1.1 检测室建设结构设计、抗震、防火等要求应符合 GB 50352、GB 50011 和 GB 50016 的相关规定。 5.1.2 检测室建设节能要求应符合 GB 50189 的相关规定。 5.2 功能分区 5.2.1 检测室应划分试剂存放区、样品接收区、检验检测区和文件资料保存区等区域。各类区域应合 理安排、功能分区明确、使用方便和互不干扰。检测室区域分布示意图见附录 A。 5.2.2 其他工作区与检测室应有效隔离,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5.3 建筑及装修要求 5.3.1 检测室装修设计及建设工程应满足 GB/T 32146 的一般规范要求。 2 5.3.2 检测室层高按照通风、控温等设施设备需要确定,可以温度控制的检测区不宜小于 8 m 。 5.3.3 检测工作台柜体的承重和防震应符合要求,工作台需满足检验检测、器皿洗涤和仪器设备摆放 等要求。 5.3.4 检测室的通风及控温系统的设计应满足相应检测室的仪器设备运行和检测方法的温度、湿度及 其他环境条件的要求。快检仪器所在检测室至少配备 1 台空调,空调的温度控制能力要与检测室面积相 适应。 5.3.5 检测室的水、电、网线路及通风布局应符合检测流程和安全要求。 6 仪器设备 6.1 配备要求 6.1.1 检测室根据检测项目范围,选择配备相应的检测仪器设备。检测室辅助仪器设备基础配置见表 1,其他未列出的检测仪器设备、辅助设备等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表1 辅助仪器设备基础配置表 仪器设备名称 电子天平(精度 0.1 g,0.01 g) 粉碎机(配孔径为 250 µL、380 µL 筛子) 移液枪(量程 0.1 µL~20 mL) 可调式恒温培养箱(0 ℃~50 ℃) 鼓风干燥箱 水浴锅 超声清洗机 漩涡混合器 纯水机(出水水质符合 GB/T 6682 二级水要求) 台式离心机 冰箱、冰柜 2 数量(台、套) 各 1~2 1 3~10 1 1 1 1 1 1 1 各1 DB33/T 2409—2021 7 人员要求 检测室配备与检测业务相适应的人员,并具备与所从事工作相适应的专业基础知识,经相关农产品 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8 检测工作流程 检测工作流程见附录B。 9 管理要求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检测室 管理要求见附录C。 3 DB33/T 2409—2021 附 录 A (资料性) 检测室区域分布示意图 检测室区域分布示意图见图A.1。 图A.1 检测室区域分布示意图 4 DB33/T 2409—2021 附 录 B (资料性) 检测工作流程图 检测工作流程图见图B.1。 检测任务 制定抽检计划,组织抽样 对样品进行登记,编号;制样后 副样按规定保存和处理 按照规定程序和检测标准实施检 测,记录检测数据和结果 检测结果是否合格 否 是 不合格样品取副 样进行复检,3 次 按要求上报和上传 检测以 2 次结果 检测结果 一致为准 对抽样和检测过程中形成的记录 进行存档 图B.1 检测工作流程图 5 DB33/T 2409—2021 附 录 C (资料性)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管理要求 C.1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工作要求 C.1.1 制定检测计划,并根据辖区内种植、畜禽和渔业产品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 C.1.2 按照相关标准、检测设备、试剂使用说明书制定操作规程进行检测。 C.1.3 检测记录应真实、规范、详细和完整,书写应工整、整洁,相关人员应签字。 C.1.4 复检不合格的应向有资质检测机构申请确证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再行抽样时抽样人员 不应少于2人,抽样程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样品取副样进行复检,3次检测以2次结果一致 为准。 C.1.5 应建立检测工作档案,及时归档。 C.1.6 做好检测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将检测情况向上一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 C.2 检测室内务管理要求 C.2.1 检测室内禁止吸烟,保持安静,不应喧哗嬉戏,工作时应穿工作服。 C.2.2 检测室有专人负责仪器、试剂和样品管理,并应固定存放地点,用毕后归还原处。 C.2.3 实验仪器应按规定程序规范操作,注意养护,定期维护。 C.2.4 使用化学试剂应注意安全。在使用易燃或易爆溶剂、药品时,应严格按规定操作,防止事故发 生。 C.2.5 检测过程中,检测人员不应擅自离开,检测完结应切断电热设备电源,并进行水、电、门、窗 的安全检查。 C.2.6 一切与实验无关的物品不应带入检测室,保持检测室整洁、卫生。 C.2.7 非检测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C.2.8 实验废弃物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 C.2.9 检测室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 C.3 抽样和样品流转管理要求 C.3.1 抽样一般应由2人以上抽样人员进行。 C.3.2 抽取样品应按抽样方法进行,抽取的样品应标识清楚,抽样数量达到相关要求。 C.3.3 抽样应填写快检抽样凭证,一式两份。由抽样人员和被抽验单位人员签名,一份留给被抽验单 位,一份随样品带回备查。 C.3.4 样品要及时交给检测室负责人收检。 C.4 检测管理要求 C.4.1 检测人员接受检品后,应逐项核对,安排检测。 C.4.2 检测以国家标准、农业行业标准和快检设备手册等相关资料为依据。 C.4.3 检测应操作应规范、认真、仔细。 C.4.4 因缺标准、试剂等因素无法开展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在检测过程中因停水、停电或其它 原因影响检测的,应重做。 C.4.5 检测结束后,应及时清洗使用的用具,清理操作台,同时记录检测信息。 6 DB33/T 2409—2021 C.4.6 检测人员接到样品之日起24小时内做出结果并出具快检结果。 C.4.7 检测人员姓名、样品信息、检测结果不应私自外传。 C.5 仪器设备管理要求 C.5.1 仪器设备确定专人保管、保养和检查(每年进行一次检定、校准或功能检查),并做好使用、维 护等记录。 C.5.2 各种仪器设备按操作规程使用,使用后进行使用登记。在使用中如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 并报告领导,等排除故障确保仪器正常后方可使用。 C.5.3 检测用的试剂、标准品等应在有效期内,并按技术要求存放。 C.5.4 快检箱使用人应负责快检箱内工具的保管和有效运行。 C.5.5 建立仪器设备档案,统一由快检室负责人管理。 C.6 检测质量控制要求 C.6.1 C.6.2 C.6.3 C.6.4 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监控和开展内部质量控制。 参加检测室间的比对。 使用双人比对或仪器比对进行重复检测。 对存留样品进行再检测。 C.7 记录管理要求 C.7.1 记录包括抽样单、样品登记、检测结果等记录。 C.7.2 各种记录均应保存2年以上。 C.8 副样管理要求 C.8.1 抽样的样品应留样,留样数量不得少于一次取样量。 C.8.2 副样实行专人、专柜管理。 C.8.3 样品按贮藏要求分类放置,种植业农产品、生鲜乳等需保存在温度4 ℃以下的冷藏设备中,保 存期不超过3天。水产品、畜禽肉和内脏等应保存在-18 ℃的冷冻设备中,保存期不超过3个月。 C.8.4 对贮藏环境有特殊要求的样品按照相关要求特殊保管。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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