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451-2008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duct -Aftertreatment devices for diesel vehicle exhaust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2009-03-01实施 2008-12-10发布 环 境 保护 部发布 HJ451—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公告 2008年第61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机动车排气污 染物的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现批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为国家 环境保护标准,并予以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HJ451-2008) 以上标准自2009年3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 (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2008年12月10日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HJ451—2008 目 次 前言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技术要求. 5试验条件 6试验仪器和设备 7试验方法..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颗粒过滤器(DPF)称重方法和电加热炉再生或清洁方法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后处理装置一般资料及试验结果记录.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HJ4512008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汽车排气污染 物的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参照采用《汽油车用催化转化器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GB/T18377)体系结构以及《北 京市柴油车颗粒物排放治理技术指南》有关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的主要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天津索克汽车试验有限公司、无锡威孚力达催化净化 器有限责任公司、巴斯夫催化剂(上海)有限公司、云南菲尔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12月10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9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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