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9—201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方法、内容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项目对生态系统及其组成因子所造成的影响的评价。区域和规划的生态影响评价 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0433一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GB/T12763.9一2007海洋调查规范第9部分:海洋生态调查指南 SC/T9110—2007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 SL167一1996水库渔业资源调查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态影响ecologicalimpact 经济社会活动对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因子、非生物因子所产生的任何有害的或有益的作用,影响可划 分为不利影响和有利影响,直接影响、间接影响和累积影响,可逆影响和不可逆影响。 3.2 直接生态影响directecologicalimpact 经济社会活动所导致的不可避免的、与该活动同时同地发生的生态影响。 3.3 间接生态影响indirectecological impact 经济社会活动及其直接生态影响所诱发的、与该活动不在同一地点或不在同一时间发生的生态影 响。 3.4 累积生态影响cumulativeecologicalimpact 经济社会活动各个组成部分之间或者该活动与其他相关活动(包括过去、现在、未来)之间造成生 态影响的相互叠加。 3.5 生态监测 ecological monitoring 运用物理、化学或生物等方法对生态系统或生态系统中的生物因子、非生物因子状况及其变化趋势 进行的测定、观察。 1 HJ19—2011 3.6 特殊生态敏感区specialecologicalsensitiveregion 指具有极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生态系统极为脆弱或已有较为严重的生态问题,如遭到占用、损失 或破坏后所造成的生态影响后果严重且难以预防、生态功能难以恢复和替代的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 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 3.7 重要生态敏感区importantecologicalsensitiveregion 响后果较严重,但可以通过一定措施加以预防、恢复和替代的区域,包括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 公园、重要湿地、原始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 饵场、越冬场和游通道、天然渔场等。 3.8 一般区域ordinaryregion 除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4总则 4.1评价原则 4.1.1坚持重点与全面相结合的原则。既要突出评价项目所涉及的重点区域、关键时段和主导生态因 子,又要从整体上兼顾评价项目所涉及的生态系统和生态因子在不同时空等级尺度上结构与功能的完整 性。 4.1.2坚持预防与恢复相结合的原则。预防优先,恢复补偿为辅。恢复、补偿等措施必须与项目所在 地的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相适应。 4.1.3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生态影响评价应尽量采用定量方法进行描述和分析,当现有科 学方法不能满足定量需要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实现定量测定时,生态影响评价可通过定性或类比的方法进 行描述和分析。 4.2评价工作分级 4.2.1依据影响区域的生态敏感性和评价项自的工程占地(含水域)范围,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将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如表1所示。位于原厂界(或永久用地)范围内的 工业类改扩建项目,可做生态影响分析。 表1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工程占地(含水域)范围 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 面积≥20 km² 面积2~20km² 面积≤2km² 或长度≥100km 或长度50~100km 或长度≤50km 特殊生态敏感区 一级 一级 一级 重要生态敏感区 级 二级 三级 般区域 二级 三级 三级 4.2.2 较高的评价工作等级进行评价。改扩建工程的工程占地范围以新增占地(含水域)面积或长度计算。 4.2.3在矿山开采可能导致矿区土地利用类型明显改变,或拦河闸坝建设可能明显改变水文情势等情 2 HJ 19—2011 况下,评价工作等级应上调一级。 4.3评价工作范围 生态影响评价应能够充分体现生态完整性,涵盖评价项目全部活动的直接影响区域和间接影响区 域。评价工作范围应依据评价项目对生态因子的影响方式、影响程度和生态因子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 依存关系确定。可综合考虑评价项目与项目区的气候过程、水文过程、生物过程等生物地球化学循环过 程的相互作用关系,以评价项目影响区域所涉及的完整气候单元、水文单元、生态单元、地理单元界限 为参照边界。 4.4生态影响判定依据 4.4.1国家、行业和地方已颁布的资源环境保护等相关法规、政策、标准、规划和区划等确定的目标、 措施与要求。 4.4.2科学研究判定的生态效应或评价项目实际的生态监测、模拟结果。 4.4.3评价项目所在地区及相似区域生态背景值或本底值。 4.4.4已有性质、规模以及区域生态敏感性相似项目的实际生态影响类比。 4.4.5相关领域专家、管理部门及公众的咨询意见。 5工程分析 5.1工程分析内容 工程分析内容应包括: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工程的规划依据和规划环评依据、工程类型、项目组 成、占地规模、总平面及现场布置、施工方式、施工时序、运行方式、替代方案、工程总投资与环保投 资、设计方案中的生态保护措施等。 工程分析时段应涵盖勘察期、施工期、运营期和退役期,以施工期和运营期为调查分析的重点。 5.2工程分析重点 根据评价项目自身特点、区域的生态特点以及评价项目与影响区域生态系统的相互关系,确定工程 分析的重点,分析生态影响的源及其强度。主要内容应包括: a)可能产生重大生态影响的工程行为: b)与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有关的工程行为: 息服务平台 c)可能产生间接、累积生态影响的工程行为; d)可能造成重大资源占用和配置的工程行为。 6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 6.1生态现状调查 6.1.1生态现状调查要求 生态现状调查是生态现状评价、影响预测的基础和依据,调查的内容和指标应能反映评价工作范围 内的生态背景特征和现存的主要生态问题。在有敏感生态保护目标(包括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 感区)或其他特别保护要求对象时,应做专题调查。 生态现状调查应在收集资料基础上开展现场工作,生态现状调查的范围应不小于评价工作的范围。 3 HJ 19—2011 一级评价应给出采样地样方实测、遥感等方法测定的生物量、物种多样性等数据,给出主要生物物 种名录、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物种等调查资料; 予以验证; 三级评价可充分借鉴已有资料进行说明。 生态现状调查方法可参见附录A;图件收集和编制要求应遵照附录B。 6.1.2调查内容 6.1.2.1生态背景调查 根据生态影响的空间和时间尺度特点,调查影响区域内涉及的生态系统类型、结构、功能和过程, 以及相关的非生物因子特征(如气候、土壤、地形地貌、水文及水文地质等),重点调查受保护的珍稀 危物种、关键种、土著种、建群种和特有种,天然的重要经济物种等。如涉及国家级和省级保护物种、 珍稀濒危物种和地方特有物种时,应逐个或逐类说明其类型、分布、保护级别、保护状况等;如涉及特 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时,应逐个说明其类型、等级、分布、保护对象、功能区划、保护要求 等。 6.1.2.2主要生态问题调查 调查影响区域内已经存在的制约本区域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生态问题,如水土流失、沙漠化、石漠化、 盐渍化、自然灾害、生物入侵和污染危害等,指出其类型、成因、空间分布、发生特点等。 6.2生态现状评价 6.2.1评价要求 在区域生态基本特征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对评价区的生态现状进行定量或定性的分析评价,评价应 采用文字和图件相结合的表现形式,图件制作应遵照附录B的规定,评价方法可参见附录C。 6.2.2评价内容 a)在阐明生态系统现状的基础上,分析影响区域内生态系统状况的主要原因。评价生态系统的结 构与功能状况(如水源涵养、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主导生态功能)、生态系统面临的压 力和存在的问题、生态系统的总体变化趋势等 b)分析和评价受影响区域内动、植物等生态因子的现状组成、分布;当评价区域涉及受保护的敏 感物种时,应重点分析该敏感物种的生态学特征;当评价区域涉及特殊生态敏感区或重要生态 敏感区时,应分析其生态现状、保护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等。 7生态影响预测与评价 7.1生态影响预测与评价内容 生态影响预测与评价内容应与现状评价内容相对应,依据区域生态保护的需要和受影响生态系统的 主导生态功能选择评价预测指标。 a)评价工作范围内涉及的生态系统及其主要生态因子的影响评价。通过分析影响作用的方式、范 围、强度和持续时间来判别生态系统受影响的范围、强度和持续时间;预测生态系统组成和服 务功能的变化趋势,重点关注其中的不利影响、不可逆影响和累积生态影响。 b)敏感生态保护目标的影响评价应在明确保护目标的性质、特点、法律地位和保护要求的情况下, 分析评价项目的影响途径、影响方式和影响程度,预测潜在的后果。 c)预测评价项目对区域现存主要生态问题的影响趋势。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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