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 1763.3—2006 出入境口岸生物毒素检验规程 第3部分:篦麻毒素 Examination codes for biological toxin at entry-exit port- Part 3:Ricin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2006-04-25发布 2006-11-15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SN/T1763.3—2006 前 言 SN/T1763《出人境口岸生物毒素检验规程》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肉毒毒素; 第2部分: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毒素B; 第3部分:葩麻毒素。 本部分是SN/T1763的第3部分。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人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军事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 全军微生物检验研究中心参加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潘德观、雷达、康琳、王凝岚、邓红樱、王景林、闫剑勇。 本部分系首次发布的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I SN/T1763.3—2006 出入境口岸生物毒素检验规程 第3部分:篦麻毒素 1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在出入境口岸对可疑食品、水源和土壤及其他可疑污染物等非临床来源样品进行葩 麻毒素现场快速检验与实验室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SN/T1763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19489—2004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SN/T1763.1—2006出人境口岸生物毒素检验规程肉毒毒素 WS233—2002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 3术语和定义 SN/T1763.1一2006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SN/T1763的本部分。 3. 1 葩麻毒素ricin 葩麻籽中含有的一种具细胞毒性作用的高毒性蛋白质。 4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 4.1实验室应按照GB19489一2004和WS233—2002对生物安全2级(BSL-2)实验室的生物安全要 求执行。 准信息服务平台 4.2使用过的实验用品应按照GB19489—2004对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5检验对象 液体样品; 一固体或半流动体样品; 一地表面及物体表面样品; 一草等植物样品。 6设备 Ⅱ级生物安全柜、高压蒸汽灭菌器、普通冰箱、普通台式离心机(带密封的离心安全杯)、冷冻离心机 (带密封的离心安全杯)、普通恒温培养箱、恒温水浴箱、酶标仪、洗板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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