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703—2006 出入境口岸脊髓灰质炎监测规程 Codes of surveillance for poliomyelitis at entry-exit port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2006-01-26发布 2006-08-1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SN/T1703—2006 前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上海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儿童少年卫 生学教研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佳木、危玲、段东平、熊国欢、高思维、李平航、周天喜、胡江雯、谭晖。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的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I SN/T1703—2006 出入境口岸脊髓灰质炎监测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入境口岸脊髓灰质炎的监测对象、内容、方法、结果判定与处置以及监测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出人境口岸脊髓灰质炎的疫情监测和预防控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6394脊髓灰质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脊髓灰质炎poliomyelitis 由脊髓灰质炎病毒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好发于儿童,流行时以隐性感染和无瘫痪病例为多。其 主要病变在脊髓灰质,损害严重可有瘫痪后遗症。 3. 2 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casesof acuteflaccidparalysis 任何15岁以下儿童出现急性软瘫,包括诊断为格林-巴利综合征,以及任何年龄的疑似脊髓灰质炎 病例。 3.3 高危地区high-riskareas 与脊髓灰质炎野病毒流行国家此邻的地区或常规免疫工作薄弱、可能发生野病毒输人或疫苗衍生 病毒循环的地区。 4监测对象 4.1在人出境人员及入出境口岸人员中发现的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 4.2来自疫区的入出境人员特别是15岁以下儿童。 4.3高危地区人出境口岸食品、饮用水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 4.4高危地区饮用水、生活污水及来自脊髓灰质炎暴发流行地区人出境交通工具上的生活垃圾、饮用 水、生活污水和压舱水。 5监测内容 5.1传染源监测 5.1.1调查首例病例的来源和暴发原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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