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01 B 00 NY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 NY/T 391—2013 代替NY/T391—2000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 Green foodEnvironmental quality for production area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2013-12-13发布 2014-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 NY/T391—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NY/T391—2000《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与NY/T3912000相比,除编 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中英文名称; 修改了标准适用范围; -增加了生态环境要求; 一删除了空气质量中氮氧化物项目,增加了二氧化氮项目; 增加了农田灌溉水中化学需氧量、石油类项目; -增加了渔业水质淡水和海水分类,删除了悬浮物项目,增加了活性磷酸盐项目,修订了pH项 目; 增加了加工用水水质、食用盐原料水质要求; 增加了食用菌栽培基质质量要求; -增加了土壤肥力要求; 一删除了附录A。 本标准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莹、王颜红、李国琛、李显军、宫凤风影、崔杰华、王瑜、张红。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NY/T 391-—2000。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T NY/T391—2013 引言 绿色食品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 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发展绿色食品,要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在保证农产 品安全、生态安全和资源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农业资源,实现生态平衡、资源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长 远目标。 产地环境是绿色食品生产的基本条件,NY/T391一2000对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的空气、水、土壤等 制定了明确要求,为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的选择和持续利用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近几年,随着生态环境 的变化,环境污染重点有所转移,同时标准应用过程中也遇到一些新问题,因此有必要对NY/T391一 2000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坚持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强调农业经济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的有机循环。修订 过程中主要依据国内外各类环境标准,结合绿色食品生产实际情况,辅以大量科学实验验证,确定不同 产地环境的监测项目及限量值,并重点突出绿色食品生产对土壤肥力的要求和影响。修订后的标准将 更加规范绿色食品产地环境选择和保护,满足绿色食品安全优质的要求。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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