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网
ICS 17.020 CCS A 50 34 安徽省 地方 标准 DB34/T 5252—2025 餐厨垃圾运输车辆称重系统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weighing system of kitchen garbage transport vehicle 2025 - 09 - 03发布 2025 - 10 - 03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4/T 5252 —2025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杭州四方称重系统有限公司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张孝军、毛林伟、沈国勤、田晓、赵乾珺、 吕封余、庞长城、李静 、李伟、陈 立国。 DB34/T 5252 —2025 1 餐厨垃圾运输车辆称重系统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餐厨垃圾运输车辆称重系统(以下简称 “称重系统 ”)的技术要求和 检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容器进料式的餐厨垃圾运输车辆称重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 IP代码) GB/T 7551 称重传感器 GB/T 7724 电子称重仪表 GB/T 14250 衡器术语 CJ/T 280 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GB/T 14250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餐厨垃圾运输车辆称重系统 weighing s ystem of kitchen garbage transport vehicle 安装在运输餐厨垃圾的机动车辆上,用于称量收集到的非居民厨余垃圾,并能够显示、传输称重数 据的集成称重系统。 3.2 承载器 load receptor 称重系统中用于承受载荷的部件。 [来源:GB/T 14250 -2008 4.1 ,有修改 ] 3.3 控制衡器 control instrument 用于确定被测衡器的动态试验 (或物料试验 )中,被测载荷 (物料)的约定真值 (参考值)的非自 动衡器。 4 技术要求 功能要求 4.1 4.1.1 称重性能 DB34/T 5252 —2025 2 应在对非居民厨余垃圾进行收集的同时完成称重,并至少显示出毛重值、皮重值(垃圾桶重量值) 和净重值。在称重系统静态标定时,应显示实时重量值。 4.1.2 数据传输 应能够同步传输称重数据, 且所传输数据应与实际称重数据一致。 4.1.3 安全性 对任何可能改变称量性能和不允许使用者调整的控制装置,应采取密封或印封等方式的防护措施。 4.1.4 数据异常报警 出现单次称重重量值大于最大秤量或重量为负的情况时,称重显示器应有明确显示或声光报警。 部件技术要求 4.2 4.2.1 传感器 传感器应符合GB/T 7551 的要求,其量程应满足最大提升重量的要求,准确度等级应为 C3及以上等 级;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中 IP67及以上等级的要求,外露称重部件应进行防水 处理。 4.2.2 显示器 显示器应符合GB/T 7724 的要求,并能显示毛重值、皮重值和净重值等参数,所有的称重显示器和 打印装置应具有相同的分度值。 4.2.3 承载器 承载器应与运输餐厨垃圾的机动车辆及 CJ/T 280中规定的垃圾桶结构尺寸配套,吊挂牢固且易于装 卸垃圾桶。在称重过程中,承载器与车体间不应产生影响称重结果的接触。 4.2.4 提升装置 提升装置应运行平稳,提升和下降过程中在称重区域内应保持匀速,且不应使垃圾桶出现剧烈抖动 和晃动,在空载提升和下降运行时,称重显示器示值变化量不应超过 2个分度值。 4.2.5 垃圾桶 垃圾桶应符合 CJ/T 280 的要求。 计量要求 4.3 4.3.1 计量单位 应为法定计量单位,千克( kg)。 4.3.2 分度值 d 应以1×10k 、2×10k 、5×10k 的形式表示,其中指数 k为正整数、负整数或零。 4.3.3 单次称量最大允许误差 单次称量最大允许误差应符合表 1的规定。 DB34/T 5252 —2025 3 表1 单次称量最大允许误差 载荷m 最大允许误差 (以载荷m的百分率 或kg表示) m≤20kg ±1kg m >20kg ±5% 5 检验要求 检验分类 5.1 5.1.1 验收检验 验收检验应在安装称重系统后,投入使用前进行,可由具有资质的使用方或委托具有资质的计量技 术机构进行。 5.1.2 周期检验 周期检验应在称重系统投入运行后,每 12个月定期进行 1次~2次,可由具有资质的使用方或委托具 有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进行。 检验前的准备 5.2 5.2.1 标准器 检验所用标准器的最大允许误差应不大于称重系统在对应载荷下最大允许误差的 1/3。 5.2.2 预加载 在检验前,应按操作流程加载一次最大载荷,检查称重系统的提升装置是否能够提起重物,称重显 示器显示是否正常 ,验收检验可参照附录 A的方法进行静态标定。 检验 5.3 5.3.1 检验项目 应符合表 2的规定。 表2 检验项目 条款号 检验项目 验收检验 周期检验 4.1 功能要求 + - 4.2 部件技术要求 + - 4.3 计量要求 + + 注: “+”为必选项, “-”为可选项。 5.3.2 功能要求 5.3.2.1 称重性能 使用装有称重系统的餐厨垃圾运输车辆进行一次垃圾收集操作,检查是否符合 4.1.1的要求,可与 单次称量示值误差检验一起进行。 5.3.2.2 数据传输功能 DB34/T 5252 —2025 4 进行一次完整的提升和下降称重操作,称重数据同步传输后,检查传输的数据与实际称重数据是否 一致,可与单次称量示值误差检验一起进行。 5.3.2.3 安全性 检查称重显示器、 称重传感器等可能改变计量性能和不允许使用者调整的控制装置是否已采取防护 措施。 5.3.2.4 过载报警功能 用超过最大称量的适当载荷进行一次完整的提升和下降称重操作,显示器应有明确的显示或警告。 5.3.3 部件技术要求 5.3.3.1 称重传感器 根据称重传感器的型式评价证书、型式评价报告、出厂合格证或出厂说明书等技术文件, 如可获得 则核查其是否符合 4.2.1的要求。 5.3.3.2 称重显示器 将称重显示器通电开 机,通过目测进行核查,应符合 4.2.2的要求。 5.3.3.3 承载器及提升装置 将空的垃圾桶挂在提升装置的承载器上,进行一次完整的提升和下降称重操作,检查承载器、提升 装置和垃圾桶的运行状态,并记录称重显示器示值变化,应符合 4.2.3和4.2.4的要求。 5.3.4 计量要求 5.3.4.1 计量单位 检查称重系统称重显示器、打印装置的计量单位是否为千克( kg)显示。 5.3.4.2 分度值 检查称重系统的分度值 d是否符合 4.3.2的要求。 5.3.4.3 最大秤量 用称重系统设计的最大载荷进行一次完整的提升和下降称重操作,确定是否满足设计的最大载荷, 可与预加载一起进行。 5.3.4.4 单次称量示值误差 按下列程序进行试验和计算: a) 参考质量的确定,用控制衡器对装有载荷的垃圾桶进行称重,记录重量值 L1 ,然后再用控制 衡器对空载垃圾桶进行称重,记录重量值 L2 ,按公式( 1)计算参考质量: L=L1-L2 ································ ································ ·············· (1) 式中: L——参考质量,单位为千克( kg); L1——装有载荷的垃圾桶,单位为千克( kg); L2——垃圾桶的重量,单位为千克( kg)。

.pdf文档 DB34-T 5252-2025 餐厨垃圾运输车辆称重系统技术规范 安徽省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1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1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34-T 5252-2025 餐厨垃圾运输车辆称重系统技术规范 安徽省 第 1 页 DB34-T 5252-2025 餐厨垃圾运输车辆称重系统技术规范 安徽省 第 2 页 DB34-T 5252-2025 餐厨垃圾运输车辆称重系统技术规范 安徽省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5-12-13 11:20:25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