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装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二十号 会议于2004年9月1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天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9月14日 天津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 2004年9月14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的法律授助工作予以协助。 第一条为了保障经济因难的公民获 第四条司法行政部门确定的法禁复 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授助 助机构具体组织安施本行政区城内的法律 工作,根据国务院《法律授助条例》,结合本 授助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受理、审查公民个人的法锋接助 第二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认 申请, (二)受理人民法既指定的刑事群护案 法律援助工作。 件! (三)指派戏者安排人贯提供法律援 助 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 (四)督促、检查法律授助事项的办理 情况! (五)管理、使用法律授助经费 作。 (六)依法接受和使用杜会对法律慢助 活动的捐助。 25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好委员会公报2004*。 有以下权利: 第五象有下列经济困难情形之一钠 (一)了解法律授助事项纳办理情况 公民,可以获得无偿法辞授助! (二)有事实证明法律援助人员不依法 (一)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1 (二)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 履行职贵的可以要求法律援助机构男换 (三)农村五保户! 法律授助人员, (四)因残疾、产重茨病、白然火喜戏者 筑十一象受授人在接受法律授助封 其他愿因造成经济困难,正在接受口家救 理中应当如实陈速案件事实、提供有关证 济的 据戏者材料,并协助配合法律授助人质的 (五)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戏者街道 办案工作。 办事处证明,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市戏者区 受授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法律援助机构 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的。 指派戏者安排的法律援助人贝的,不得就 第六条公民可以依照口务院法律 同一事项再次申请法律授助。 授助条例》和本规定,由本人戏者委托代理 第十二象受授人随事实、提供伤 人向法律授助机构申请法律授助。 证,法律授助机构有权依法终止法律援勤, 第七条法律授助机构应当自收到申 并可以向受援人追偿应当支付的相应法荐 请材料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授 授助费用: 助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决定提供法 第十三象法律授助机构和法律授蹈 律授助的:应当在书面通知中载明承担法 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律援助的机构和人员。 (一)依法维护受授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授 (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拖延或着 助机构可以先行提供法律授助: 终止承办的法律授助事项, (一)法定时效即将届满,需要在法定 (三)保守国家秘密、商业惠,不得涯 期限内提起诉讼的; 露受授人的随私了 (二)需要立印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的, (四)不得利用法律摄助年取不正当程 (三)其他紧急情况。 益 法律授助机构对先行提供法律授助的 (五)向受授人運报法律摄助事项的进 事项,应当及时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法律授 展情况多 助条件的,终止法律援助。 (六)提供法体授助不得收取任何财 第九条,法律授助人员应当在案件办 物。 结后十五日内将法律文书副本、结案报告 第十四条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接路 及其他相关材料装订成卷,提交法律授助 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玩慈职守、溢用职权、物 机构。法律授助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向 私舞弊的,校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翠 法律援助人员支付办案补贴。 的,依法边究刑事责任。 法律授助办案补贴的标准由市司法行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2004年11月1 日起施行。 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核定。 第十条受授人在法律授助过程中享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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