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网
文库搜索
切换导航
文件分类
频道
仅15元无限下载
联系我们
问题反馈
文件分类
仅15元无限下载
联系我们
问题反馈
批量下载
湖 南 省 食 品 生 产 加 工 小 作 坊 小 餐 饮 和 食 品 摊 贩 管 理 条 例 (2016年12月2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 2020年6月12 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 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 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二十一件地方性法规的决 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 贩的生产经营行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 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及其监督管理, 适用本条例。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具体认定标准,由省人 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1-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 区域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 作,建立健全生产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行政监管相结合的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组织应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 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 任制度和评议考核机制,加强食品安全宣传,为食品安全监督 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做好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事处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可以通过村规民约等方 式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提高村(居)民食品安全意识。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本级人 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 品摊贩的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 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监督管 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扶持生产经营 本地传统、优质特色食品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 健康发展。 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 -2-划、合理布局,鼓励、支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改进生产经 营条件,进入集中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 第六条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从事生产经营活 动,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诚信自律,保证生产经营的 食品卫生、无毒、无害,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 承担社会责任。 第七条 鼓励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加入相关食 品行业协会。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章程建立 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引导合法生产 经营,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消 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 第二章 食品小作坊 第八条 设立食品小作坊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规模、食品品种相适应的 固定场 所,并与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 污染源保持规定的 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食品品种、 数量相适应,并 符合食 品安全 要求的生产设施、设备和卫生 防护措施; (三)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 艺流程,食品 原料处理和 食品加工、 包装、存放等区域 分开设置; -3- (四)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五)试制的食品 检验合格。 第九条 设立食品小作坊应当向所 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市场 监督管理部门 申请食品小作坊 许可证,并提供下列 材料: (一) 申请书; (二) 申请人的身 份证明复印件; (三)营业 执照复印件; (四)生产经营场地设备布局和卫生设施 说明; (五)食品生产经营 主要设备、设施 清单和工艺流程说 明; (六) 包含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管 理、食品安全事 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七)自行 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法定 检验机构检验后 出具的试制食品合 格的证明材料。 第十条 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 收到申请 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对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必要 时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依法 予以许可,并 将许可信息 书面告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或者街道办事处;对 不符合条件 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食品小作坊 许可证有 效期为三年。有 效期届满 需要延续的,应当 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 前向发证机关提 出申 请。发证机关应当 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4-逾期未作决定的, 视为准予延续。 食品小作坊 许可证载明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当 在十日内 向发证机关提 出变更申请;生产经营场所 迁出原发证的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管 辖范围的,应当 重新申请食品小作坊 许可证。 办理食品小作坊 许可证, 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二条 食品小作坊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食品 原料、食品相关产品 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二)用 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 水卫生标准; (三)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 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四)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 环境整洁,有密闭的废弃物 收集设施; (五)食品 包装材料无毒、无害、 清洁; (六) 贮存、运输、装卸食品的 容器和设备安全、无害, 保持清洁,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 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七)食品添加剂专区(柜)存放,并按照国 家标准和规定 使用; (八)接 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具有有 效健康证 明,工作 时穿戴清洁的工作 衣、帽,保持 个人卫生; (九)在生产经营场所 醒目位置悬挂食品小作坊 许可证、 营业执照和从业人员的有 效健康证 明、食品质 量安全承 诺书, 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相关信 息; (十)经营者知 晓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 -5-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要求。 第十三条 禁止食品小作坊从事下列行为: (一) 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 或者在食品中 添加食品 添 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 能危害人体健康的 物质,或者使 用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 (二)生产经营 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 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 危害人体健康的 物质含量 超过食品安全标准 限量的食品; (三)生产经营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 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四)使用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使用未 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生产加工食品; (五)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 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生产加工食品; (六)以餐 厨废弃物、废弃油脂为原料加工制作食用 油或 者以此类油脂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七)使用超过保质 期的食品 原料、食品 添加剂生产加工 食品, 或者销售超过保质 期的食品; (八)生产经营 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 污染的食 品; (九)标注虚假生产日 期、保质 期; (十) 使用其他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原料、食品 添加剂 -6-和食品相关产品 或者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 添加剂; (十一)接受食品生产 企业和其他食品小作坊的委 托生产 加工或者分装食品。 (十二)法律法规 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 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下列产品: (一) 乳制品、 罐头制品、 果冻; (二) 声称具有保健 功能的食品; (三) 专供婴幼儿、孕产妇和其他特定人 群的主辅食品; (四)采用传统 酿制工艺以外的其他方法生产的 酒类、酱 油和醋; (五)食品 添加剂; (六)国 家和省规定 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食品。 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公布 前款规定以 外 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 目录,并报省人民政府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备 案。 第十五条 食品小作坊生产的 预包装食品应当 符合预包装 食品标 签标识相关规定。 食品小作坊生产的 散装食品应当 在容器、外包装上清晰标 明食品的 名称、原料、添加剂、生产日 期、保质 期以及食品小 作坊的 名称、地 址及联系方式等内 容。 第十六条 食品小作坊应当建立进 货查验记录制度, 如实 记录食品原料、食品 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 名称、规 格、数 -7- 量、生产日 期或者生产 批号、保质 期、进货日期以及供 货者名 称、地 址、联系方式等内 容。 食品小作坊应当建立生产、 批发台账,如实记录生产食品 的名称、规 格、数量、添加剂的使用情况、生产日 期以及批发 购货者名称、地 址、联系方式等内 容。 进货查验记录和生产、 批发台账以及相关 凭证保存期限不 得少于产品保质 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产品保质 期的,保 存 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第三章 小餐饮 第十七条 设立小餐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 固定门店,并与有毒、有 害场所和其他 污染源保持规定的 距离; (二) 配备有效的冷藏、洗涤、消毒、 油烟排放、防蝇、 防尘、防鼠、防虫以及处理 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 或 者设施; (三)各 功能区布局合理, 能有效防止食品存放、操作过 程中产生 交叉污染; (四)具有 专用餐饮具 清洗消毒设施 或者有符合规定的消 毒措施; (五)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8-
法律法规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2020-06-12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8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赞助2元下载(无需注册)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8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赞助2元下载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3-12-24 04:55:02
上传分享
举报
下载
原文档
(346.6 KB)
分享
友情链接
GB-T 28995-2022 人造板饰面专用纸.pdf
T-NIFA 20—2023 金融数据资产管理指南.pdf
NIST SP 800-61 R2 Computer Security Incident Handling Guide 英文版.pdf
等保二级-安全技术-数据安全.doc
GB-T 40018-2021 信息安全技术 基于多信道的证书申请和应用协议.pdf
GB-T 19667.1-2005 基于XML的电子公文格式规范 第1部分总则.pdf
GB 4943.1-2022 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 第1部分:安全要求.pdf
TCESA 1156-2021 信息技术服务 从业人员能力评价指南 运行维护服务.pdf
GM-T 0017-2023 智能密码钥匙密码应用接口数据格式规范.pdf
GB-T 19715.1-2005 信息技术信息技术安全管理指南第1部分:信息技术安全概念和模型 .pdf
GB-T 33848.3-2017 信息技术 射频识别 第3部分:13.56MHz的空中接口通信参数.pdf
GB-T 20502-2006 膜组件及装置型号命名.pdf
GB-T 14555-2015 船用导航雷达接口及安装要求.pdf
生成式大模型安全与隐私白皮书-之江实验室.pdf
GB-T 25329-2010 企业节能规划编制通则.pdf
GB-T 40659-2021 智能制造 机器视觉在线检测系统 通用要求.pdf
T-CQTSHRA 008—2024 人才测评服务业务规范.pdf
GM-T 0002-2012 SM4分组密码算法.pdf
GB-T 2478-2022 普通磨料 棕刚玉.pdf
GB-T 15319-1994 火焰加热炉节能监测方法.pdf
1
/
3
18
评价文档
赞助2元 点击下载(346.6 KB)
回到顶部
×
微信扫码支付
2
元 自动下载
官方客服微信:siduwenku
支付 完成后 如未跳转 点击这里 下载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
微信(点击查看客服)
,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