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网
常委会会刊 ★ 2020年第4期 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渔业管理的相关工作。 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二)删去第四十六条、第六十二条。 七、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三)将第六十三条改为第六十一条,将该条中的"工商 办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三条修改为:“本办法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 86张 (四)将第六十六条改为第六十四条,删去该条第一项中 施。 的“准运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主管部门 五、对《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作出修改 (以下统称农业技术推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 (一)将第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 政区域内的农业技术推广、指导和管理工作。 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业机械化促进和农业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农业 械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技术推广产工作进行指导。 (二)将第十五条中的"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 门"修改为"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做好农业技术推广的相关工作。 (三)将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中的省人民政府质量 (二)将第七条、第十四条中的“县级以上农业技术推广 技术监督部门”修改为“省市场监咨管理部门”。 机构"修改为省、设区的市、县(市、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 (四)刑去第三十条第一款中的“取得相应的维修技术合 (三)将第七条第四款修改为:“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 格证书”。 构应当根据所服务区域的种养规模、服务范围和工作任务等 (五)将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项修改为:“产品质量不 合理配备农业技术人员,保证公益性职责的履行,所需经费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移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 纳入乡(镇)财政预算。二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规定给 理"。 予的补贴不得减少。” (六)将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修改为:“本条例所称 (四)删去第三十七条。 的拖拉机,包括轮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履带拖拉机、轮式 (五)将本实施办法相关条款中的"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 拖拉机运输机组、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 门"修改为“农业技术推广部门”。 “本条例所称的联合收割机,包括轮式联合收割机、履带 此外,对上述七件法规相关条款的个别文字作了修改, 式联合收割机。" 并对条文顺序作了相应调整。 六、对《浙江省蚕种管理条例》作出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将第四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 《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 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蚕种的管理工作。 全规定》《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浙江省渔业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客自职责, 条例《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浙江省蚕种管理条例 做好蚕种理的相关工作。"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根据 (二)将本条例相关条款中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修改 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2015年12月30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2020年9月 24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务 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二章资产权属 目录 第三章资产运营 第一章总则 第四章 财务管理 澜江人大公报款丨17 ★ 常委会会刊 2020年 第五章股份合作 体资产的日常管理和内部监督工作,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 第4 第八章产权交易 成员负责。 第七章审计监督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资产与财务管理各项规 第八章1 保障措施 章制度,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保障本集体经济组织及 第九章法律责任 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章附 则 尚未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哲 由村民委员会代表全体成员行使。 第一章总则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监督与指导体系, 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制定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加大财政投入,扶持农村集体 巩固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 经济发展,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活动,应当 管理的监督责任主体,应当确定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负责对 遵守本条例。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监督、指导服务和权益维护等工作,所 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资产,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 需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体所有的资产,包括资源性、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对 本条例所称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是指《浙江省村 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监 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规定的村经济合作社及其社员,以及 督。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所属的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承担日常 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造后成立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具体工作。 及其社员股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财政、审计、自然资源、水利、林 第三条农村集体资产是农业合作化和农民群众劳动 业、文化旅游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对农村集 积累的成果,承担稳定与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发 体资产管理的监督工作。 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共同富裕等功能。 第二章资产权属 第四条对农村集体资产按照合作制原则实行民主管 理,其经营收益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同享有,并依 第八条下列资产属于农村集体资产: 照本条例规定和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分配。村集体经济组织 (一)依法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和 应当保障妇女在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及收益分配方面享有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徐、水域等资源性资产; 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用于生产经营的 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保护农村集体资产不受侵 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库存物品、各种货币资产以及债 犯、维护农村集体资产正常运行的权利和义务。 权、股权等经营件资产; 农村集体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用于教育、科学 私分、平调、破坏。 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的非经营性资产; 第五条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代表全体成员对农村集 (四)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具他有形和无形 体资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承担资源开发与 资产。 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等 村集体经济组织接受社会资助、捐赠和财政直接补助所 职能。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领导,支持和保障村集 形成的资产,届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 体经济组织依法腰行职能。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和社区协商,为 有关规定,对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进行界定确 农村社区事业发展提供物质支持。 认。 村集体经济组织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分别承担农村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 18丨浙江人大公理版 常委会会刊 ★ 2020年第4期 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困衣村土地承包法》和不动产登 (二)具有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 记有关规定,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员集体所有的土地、房屋 力; 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子以登记。 (三)有能够正常限职的时问和身体条件;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资产登记制度,定期清查本集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总第98期 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资产,如实登记资产存量及变动情 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需要配备农村集体资产专管员,负 况,做到资产明晰、账实相符。对报废的资产,应当按照规定 责集体资产的统计、登记和财务报账、财务会计档案保管等 程序予以核销。 事务。 对实行承包和租赁经营的资产,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登 第十四条单位和个人经营或者使用农村集体资产的, 记承包人、承租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以及承包、租赁的期限、收 应当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书面合同,合理确定合同期限 益等情况 标的,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农村集体土地依法被征收为国有土地的,设区 第十五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每年召开本集体经济 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给予 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听取、审查村集体经济组 补偿外,还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为被征地 织执行机构关于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工作报告和村集 村安排货体经济发展留用地,或者以留用地指标折算为集体 体经济组织监督机构关于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监督工 经济发展资金等形式予以补偿。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 作报告,讨论决定农村集体资产年度经营管理和制度建设等 政府制定 重大事项。 前款规定的留用地或者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等形式的补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行使前款规定职能的,应 偿应当用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不得直接分配给集体经济组 当取得成员大会的授权。 织成员。留用地的使用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 第十六条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 规划。 管理人员,不得以本集体资产为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债务提供 第十一条因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并、分立需要调整农村 担保。 集体资产权属,或者因村集体经济组织终止需要处分农村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村集体经济组织捐款捐助或 体资产的,应当

.pdf文档 法律法规 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2020-09-24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7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7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法律法规 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2020-09-24 第 1 页 法律法规 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2020-09-24 第 2 页 法律法规 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2020-09-24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3-12-24 04:54:25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