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6·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六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 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5年12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 次会议决定: 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 止。 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业税条例》议案的说明 2005年12月2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积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议案 我受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委托,现对 作如下说明: 2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6·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六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 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5年12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 次会议决定: 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 止。 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业税条例》议案的说明 2005年12月2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积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议案 我受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委托,现对 作如下说明: 2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6·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六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 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5年12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 次会议决定: 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 止。 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业税条例》议案的说明 2005年12月2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积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议案 我受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委托,现对 作如下说明: 2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6·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六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 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5年12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 次会议决定: 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 止。 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业税条例》议案的说明 2005年12月2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积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议案 我受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委托,现对 作如下说明: 2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6·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六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 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5年12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 次会议决定: 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 止。 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业税条例》议案的说明 2005年12月2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积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议案 我受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委托,现对 作如下说明: 2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6·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六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 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5年12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 次会议决定: 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 止。 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业税条例》议案的说明 2005年12月2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积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议案 我受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委托,现对 作如下说明: 2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6·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六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 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5年12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 次会议决定: 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 止。 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业税条例》议案的说明 2005年12月2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积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议案 我受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委托,现对 作如下说明: 20—
法律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3-12-24 04:48:11上传分享